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安徽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二、相关法律依据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同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四)项护理费:受害人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受害人出院以后,如果需要护理的,凭治疗医院证明,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残疾用具费应一并考虑。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所产生的费用,可能很多人并不是特别了解,通常情况下在医院住院期间是有护理费用产生。也就是按照护理人员的平时收入状况和护理的时间来计算。



·一、交通事故扣身份证多久?
      一、交通事故扣身份证多久?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并不会扣身份证,除非有交通肇事罪嫌疑被执行了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第3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身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身亡赔偿流程是什么?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向人民法院起诉。 5、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


·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一旦签订生效,那么当事人就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此时作为开发商,就要在约定好的时间内向购房者交房。不过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延迟交房的情况,那么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有什么标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无可避免的需要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而这项工作只能由公安交警大队进行,具体在进行责任认定的时候也会有一定的标准,那究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有什么标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有什么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


·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
      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专利所有人在申请获得了专利之后,并不是说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保护,此时还要求每年按照规定缴纳专利年费。那要是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的话有什么后果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外观专利有效期内没有交年费有什么后果 专利权人未...


·温州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现在很多汽车4S店服务范围很广,不仅仅局限于销售汽车,还会帮助车主购置保险及上牌。在众多车险中,交强险是必须要上的,根据车座数量不同,保费也不一样。当车主开车导致交通事故,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赔付。那么,温州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温州交强险赔偿范围...


·一、交通事故赔偿好后工伤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赔偿好后工伤如何处理?工伤在处理的时候就会按照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应费用之后再由工伤部门支付其它的费用,一般是不会进行重复给予。(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


·香港企业股东分红怎么交税吗
      香港企业股东分红怎么交税吗?根据香港的法例,任何一间公司的分红,法律规定一定是税后盈利才可以的,而香港方面是没有双重税制的,因为这笔钱之前已经交过税了,所以作为香港公司的股东所得的分红是不需要再打税的。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分红给美国人,就需要打税,因为美国是需要打世界税的。二、公司...


·车祸全责应该怎么样赔偿伤者
      车祸认定为全责,根据赔偿数额,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此时,如果有商业险的,则由承保商业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若没有投保商业险,则由具体的车主或者直接责任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受害人遭受...


·2023年交通肇事罪解释全文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交通刑法是更新了又更新,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受害者,让肇事者更好的吸取教训,特别是对于肇事逃逸的,可能会直接判刑,给予更重的处罚,那就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解释全文有哪些?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交通肇事罪解释全文有哪些? 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


·交通事故无受伤的误工费合理吗?
      交通事故无受伤的误工费合理吗 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不需赔偿误工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