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由谁承担?1、居间合同的侵权责任可能有居间人承担,也要可能是合同的当事人自己承担。在居间合同纠纷中,因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致使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蒙受损失,居间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应是一种违约责任,同时,该损害赔偿责任划分可以参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中对于无意思联络但承担连带责任的分别侵权行为的责任划分,依照居间人过错的大小、以及该过错对于损害发生的影响来确定,居间人承担了连带责任后,有权就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部分,向第三人追偿。2、《民法典》(2021.01.01生效)将居间合同变更为中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居间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委托人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有以下两个方面。1、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2、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有第三方介入的合同,都有可能是居间合同,此种合同在签署后,一般是需要向居间人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但若是合同当事人发现,居间人在向自己介绍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时,并没有将对方与合同签订的相关信息如实的告诉自己,那么不仅不需要支付报酬,还可以向居间人索赔。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有哪些
      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的问题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店铺转让是常见的经营方式,店铺转让的方便、快捷让当事人也省去了不少麻烦,当事人在签订店铺转让合同时往往会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只有了解清楚这些法律问题,才能保障双方交易的达成。今天我们将为您介绍店铺转让合同的相关法律问题。 店铺转让合同...


·一、出租人解除商铺租赁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一、出租人解除商铺租赁合同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原于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 年 月 日予以解除。并就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如下协 商铺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应届生入职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6月份是高校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毕业生被单位录用后,在办理入职手续时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由于缺乏经验,不少应届毕业生同单位签署合同的时候发生纠纷,对于毕业生而言,掌握些签署劳动合同事项非常有必要。那么应届生入职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我们给广大毕业生普及下相关知识。一、应届生入...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大学生就业协议属于合同吗?
      大学生就业协议属于合同吗?就业协议是指在校学生毕业前与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协议,目的在于约束学生和用人单位在毕业后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就业协议作为用人单位、毕业生之间双方的一份意向性协议,不仅能为毕业生解决工作问...


·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是多少钱?
      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是多少钱?民事诉讼合同纠纷费用一般在几百至几千元左右,涉及到财产诉讼的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取诉讼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


·合同的订立形式具体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形式具体有哪些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合同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


·毕业生入职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每年到了六七月份,都是大学毕业生求职的高峰期。很多人通过参加招聘会,被相关单位录用。双方确定意向后,会在规定期限到办理入职手续,通常,这个时候,单位和会毕业生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那么,毕业生入职签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吧。 一、毕业生入职签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合同有效力待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合同有效力待定是什么意思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合同有效力待定是什么意思?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无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


·个人取得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个人取得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