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一、借条被私自更改之后有法律效力吗?

随意修改借条信息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所持的所谓借条没有法律效力。借条并不是因为书写错误进行修改的,债权人属于捏造事实,还要进行处罚。

借据具备的基本要素如下:

1、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借款人是个人的,必须亲笔签字,由他人代签的借据法律效力会产生争议。比如张三借款签李四的姓名,会给贷款人带来法律困扰。

2、贷款人的姓名:要求写全称,最好不要写,借到张姐、李哥等代号,以免主张债权时候出现障碍。

3、写清楚借款金额:最好是写上金额的币种,比如人民币多少元,用大写、小写的形式分开写,以免字迹不清楚看不清楚金额的争议,但是一定要核对大写、小写的一致性。

4、还款期限:对于还款期限的约定,有利有弊。写清楚还款期限。

5、利息:民间借贷,有约定好利息利率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利率的,视为无利息贷款。在债权人另行主张还款并支付利息之日之前,这一段正常的借款期限,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利息。

6、还款方式:是一次性还本还息,还是分期还本还息,什么期限还多少,需要明确下来。

7、落款:借款人签字、完整的日期(年月日)、最好加印手摸。

二、借条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借条是由债务人来进行书写,由债权人来进行保管,而对于要变更借条的内容,那么债权人就需要和债务人一起协商处理 ,如果债权人私自进行变更的话,那么这种行为不仅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且此借条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什么是债权?无担保债权人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债权和债务。很多人对于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不理解。那么什么事无担保债权人呢?下面,我们为您收集了无担保债权人是什么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惑,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无担保债权人 无担保债权人是指拥有的债权是债务人没有对其债务设...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里办的?
      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里办的? 他项权证,一般买房子的时候会涉及到这个内容,对于有些人,买房子是不需要分期付款的,一般全款就把房子给买下来了,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只能向银行进行贷款买房子,这样对于自己的 经济能力考验没有那么大。他项权证就是抵押贷款中的抵押物,那么贷款他项权利证在哪里...


·什么是超生罚款?超生罚款多少?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国家对每个家庭的可生育人口数量是有规定了,当生育人口超过规定时就必须缴纳相应的超生罚款,超生罚款的金额是根据超生的人口数定的,那么超生罚款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超生罚款标准的定义 超生罚款标准,是指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


·借条格式怎么写有效
      我们在日常的接待当中,法律是与维权意识越来越提高了,所以在接待的时候我们通常不使用口头借贷的形式,而是要进行书面借贷的形式。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写一张借条,那么在普通的接待当中怎样写借条才能够是一张合法有效的借条?如果一旦出现了问题的话,就可以依据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用其他方式来...


·怎么写债权债务清理说明?
      怎么写债权债务清理说明? 一、债权债务清理说明怎么写? ×××(单位名称)债权债务清理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局: ×××(单位名称)系本单位出资设立的营业单位,现申请注销。该单位的债权债务已清理完结(由本单位接收,并负责清理)。 特此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盖章 年 月 日...


·公积金贷款多久能审批通过
      公积金贷款一般在二十天内可以审批下来。公积金办理贷款,工作人员一般就是告诉你十天十个工作日,也就是二十天。首先拿着你的购房合同和公积金卡。户口本,身份证,去公积金递交。审核一般在3至5个工作日。审核结束后去公积金,签借款合同,然后等待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还完贷款他项权证注销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 二、财产抵押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通常借条违约金多少一天
      通常借条违约金多少一天?借条违约金没有统一规定,但借条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年利率2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公司发行债券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债券不仅能为购买人带来利益,还能促进公司周转,对双方都是有利的。而债券还有一种叫做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少人不知道这是什么,那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发行条件...


·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怎么进行清欠债务
      怎么进行清欠债务目前,债权债务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清欠债务更是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中之重。要达到清欠债务的目的就必须知道该如何让进行解决,在这里我们为您收集了清欠债务的相关解决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