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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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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怎么写?

一、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怎么写?

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当面沟通后,乙方根据沟通内容和甲方的具体需求,向甲方提交了《培训方案》。年月日乙方接到该方案已经通过甲方认可的通知,甲、乙双方认为有必要将该方案定义为本合同附件。

为了更好的帮助甲方提升人员的技能和能力,从而提高甲方的水平。为了有效地实施《培训方案》,双方就针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培训内容

1.1乙方为甲方开发、准备有关课程。

1.2乙方指定为乙方培训联络人,负责培训相关事项的沟通。第二条培训讲师

2.1乙方经与甲方协商,决定选派负责本次培训的日常统筹工作,选派作为本次培训的讲师。

2.2乙方应当保证选派专业人员组成专业队伍支持本次培训,乙方需调换其它具有同等业务能力的专业人员参加本次培训的,应当在调换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2.3甲方在接受Z方提供服务过程中,认为乙方选派的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其它专业人员,乙方应当及时调换人选。

第三条培训对象

乙方为甲方提供培训的对象为:

第四条培训时间

4.1本培训自年月日起,为期周,共进行时的培训,依据培训实施时间表进行,如遇节假日,时间自动顺延,或双方另行商议利用节假日进行培训。

4.2如确有特殊情况,须提前3天征得对方同意,方可调整培训时间。

第五条培训场地及器材要求

5.1甲方提供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器材。乙方应在培训日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培训所需器材和其它必要准备工作。

5.2乙方负责制作培训讲义等文件,在培训当天上课之前发放到参训人员的手中,做到打印清晰工整、装订牢固、人手-册,费用已包含在培训费用中。

第六条培训费用及支付方式

6.1本合同标的培训(辅导)费用总额为人民币整(¥)付款方式为转账汇款,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收款单位:收款银行:

银行帐号:

6.2乙方应当(时间)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7.1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甲方有责任按照支付条款中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7.1.2甲方应委派一个培训协调人员,负责协助乙方安排培训事宜及内外部沟通协调。

7.1.3甲方应负责培训期间在甲方安排培训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7.2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乙方应按约定提供完善的培训服务,确保讲师及工作人员准时到场,并有效组织控制培训课程顺利进行,保证培训质量。培训后负责培训的实施及培训后的学员评估,调查学员学习效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

7.2.2乙方自行负责安排授课人员培训期间的工作场所、交通及食宿。

7.2.3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的文件和培训内容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若因乙方提供文件或培训内容发生纠纷的,虹负责处理,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7.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7.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7.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Z方照常全额支付培训费用。

8.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按培训费用全额赔偿。第九条保密

9.1甲乙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

9.2甲方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外公布2方提供的文件或培训内容。

第十条其它

10.1本合同所称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行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0.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10.3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补充相关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合同-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附件:《培训方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联系方式:

住所地:

签署日期:

二、委托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吗?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但是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受托人可以随时辞去委托。委托合同的成立既需要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了解和信任,也需要受托人对委托人的信任。如果受托人不愿意办理受委托的事务,受托人无须表明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

(1)当事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以明示的方法通知他方,该通知自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合同当事人的一方有数人的,该项意思表示应由其全体或向其全体作出。同时,解除合同的通知一旦生效后不可撤销。

(2)在委托人或受托人一方为数人的情况下,数人中的部分人解除合同,其解除的效力是否及于其他人?这应区分不同情况判断:若委托事务依其性质是不可分割的,那么部分人的解除对其他人也应有效。在委托事务可分割执行的场合,各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行为独立地发生效力,其他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不受影响。

(3)委托合同的任意解除权是否可由双方当事人通过特别约定加以限制或者排除?虽无明文规定,通常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对此应做肯定的回答。不过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95条到第102条的规定解除合同的权利仍然存在。此外,若在委托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发生当初未曾料到的情事变更,使得对任意解除权的限制或排除条款显失公平的,这样的约定是可撤销的。在委托事务已经处理完毕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再行使解除权。

(4)当事人一方在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情形下终止委托合同时,应对因此而给双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是指不可归责于解除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即只要解除合同一方对合同的解除没有过错,那么他就不对对方当事人的损失负责,而无论合同的解除是否应归咎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或外在的不可抗力。

培训委托合同在签署后,委托方、受托方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遵守合同条款的义务,在没有出现特殊情形时,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的解除此培训委托合同。否则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通常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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