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交通事故责任赔付关系是怎样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是否为必须购买

交强险必须购买。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从2008年8月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需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

三、超额投保交强险有什么后果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
      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汽车维修纠纷维权三步走一、保修期内的车辆,一定要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而已经过了保修期的,则应认清汽修厂的资质和等级,选择证照齐全、技术水平好的厂商,以保证维修质量。二、在汽车维修完毕后,不要急着离开,要记得复核车辆和维修结算...


·一、起诉男方不负抚养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起诉男方不负抚养费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向法院进行起诉,然后收集好相应的证据,积极的因素,最后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在法院判决之后,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个判决书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


·罚没款分期交纳有什么规定?
      罚没款分期交纳有什么规定1、目前法律、法规、规章并没有规定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2、需要强调的是,法律、法规及规章所规定的暂缓履行或分期履行缴...


·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收入提高了,家中经济条件可以的一般都买了家庭轿车,在马路上有时遇到一交通事故就十分麻烦,需要通过交警部门处理和认定责任,同时事故中的人也会有赔偿问题存在。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下面的我们进行了简要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


·交通事故醉驾谅解书重要性是怎样的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醉驾谅解书重要性是怎样的如果醉驾并引发交通肇事罪,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书面谅解书是有必要的,可酌情从轻减轻判决,是否判决缓刑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确定。当事人因醉驾导致交通事故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会依据醉驾情节及犯罪程度判刑。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对于...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一、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日期怎么算? 1、 误工费的时间计算应以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或者司法文证审查确认的医疗时限为准。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


·一、人伤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
      一、人伤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怎么处理?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受害方自行垫付医药费,因为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


·一、交通事故全责收到传票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全责收到传票怎么办?如果交通事故收到法院传票的,就需要如期的到庭处理,对于当事人也是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代理民事诉讼活动。法院在受理原告的起诉给你送达法律文书有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权利和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法院的监督卡等,这是法院的规定动作。交通事故全责的一方会以...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参与度鉴定标准有哪些? 损伤参与度可以分为五级: ①、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 ②、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所造成,疾病只起辅助作用,则损伤与后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为70~9...


·一、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吗?
      一、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吗?可以竞合,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出现了人身伤害的话,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损害赔偿,因此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您可以根据此标准进行有关赔偿的计算。为了方便您查阅,今天,的我们就为您带来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请您仔细阅读。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