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开票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未开票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1、未开票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对于外部客观原因造成的没有票的情形,需要做到“手中无票,心中有票”,其实简单的来说,就是把无票收入当做有票收入来处理就行了。2、在有票的情况下,票面收入→成本→费用,有利润的话,则在1、4、7、10这四个月做企业所得税的预缴,待来年再进行汇算清缴。而无票的话,其实就是比有票多了一个计算收入的过程,因为没有发票,所有的无票收入都是含税价,也就是包含增值税税款的,得自行根据税率和征收率算出不含税的收入,也就仅仅多了这么一个步骤,其余的都是和开具了发票的收入是一样处理的。二、什么情形下会没有票产生无票收入的情况有很多,其实总结起来无外乎两种:1、刻意偷漏税,该开具发票的却以收据等代替,因为我国是以票控税的,不开具发票,意味着企业可以隐瞒收入,逃避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尤其以服务业较难查证,而销售型企业由于和库存挂钩,相对好点;2、非主观原因,因外部客观原因造成,比如恰好公司的发票额度用完了,暂时无票,只能以发票代替,待下月购领发票以后再更换;客户不需要发票,尤其是个人客户,要发票的情况比较少;时间性差异,比如房产公司收到的房屋销售按揭款,公司已收到,客户不知道,或者说客户知道但是暂时不想开票。三、不交税怎么处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交税的处罚是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虽然在大部分情形下,公司在纳税申报时都需要有发票作为依据,但是也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没有发票的情形,此时并不是意味着就不需要纳税了,而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补开发票,然后就可以按照有发票的情形来完成纳税义务了。



·酒后驾车的危险性是每一个人都熟知的,但是还是会有人在知道危险
      酒后驾车的危险性是每一个人都熟知的,但是还是会有人在知道危险的情况下去酒后驾车,这样的行为往往就是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同时也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处罚比较严厉,保障交通安全,那焦作醉驾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焦作醉驾标准是什么? ...


·若是车辆年检逾期怎么办?
      若是车辆年检逾期怎么办? 一、若是车辆年检逾期怎么办? 若是车辆年检逾期依旧可以延期进行车检,车辆过期,交警查扣会罚款200元扣3分处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予以注销。所以只要超过三个周期即注销。 二、车辆年检时间规...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一、交通事故伤残7级是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7级是如何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四十。(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


·一、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我们这里所讲的处罚,主要是指公安交警部门对于一般交通事故当中所存在的将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而不包括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对事故责任方的民事索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扣2分。如受罚司机对...


·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交保险违法吗?
      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交保险违法吗?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无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法定义务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即使双方遇到不缴纳社保,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


·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一、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


·我们购买汽车后,会上交强险和一些商业保险,当遭遇交通事故时,
      我们购买汽车后,会上交强险和一些商业保险,当遭遇交通事故时,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目前,交通事故责任从全部责任到无责任分为好几种,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我们在事故中是无责任方,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无责保险公司如何理赔?我们通过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 一、交通...


·机动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机动车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


·怎么处罚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理应遵循市场交易中自愿、公平原则。然而现实生活中,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涉嫌犯罪。那么,实践中要是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话,此时该如何进行处罚呢?我们一...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如何维权? 交通事故全责方可以通过交警部门的工作人员协商来维护自身的权利,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