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从轻刑事责任的认定标准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6、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7、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8、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9、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0、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2、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1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14、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15、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明确的是,适用于从轻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法犯罪事实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节的认定上,还需要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诈骗罪司法解释规定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我国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为此我国刑事诉讼法专门制定了有关诈骗罪的司法解释,但是大多数人对该司法解释的内容并不是非常的清楚。下面,我们对该解释专门做了整理,请阅读下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


·新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有什么新规定?
      在有些案件中,政府官员大肆敛财,受贿金额冲击着人们的神经,这背后和相关人员的行贿活动密不可分。刑法对行贿罪也有明文规定,并且在刑法修订案(九)中做出了修改。那么如何解读新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的相关规定?下面我们结合新刑法有关知识帮您做个简单分析。 一、增设罚金刑使刑罚配置更完善?...


·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
      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网络诈骗刑事拘留最长多长时间?
      网络诈骗刑事拘留最长多长时间?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落网后首先要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就是网络诈骗案件的罪犯,这个时候就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以便可以有时间核对证据,准备公诉的有关材料。网络诈骗刑事拘留最长时间就需要了解一下了。进行刑事拘留不能够超过最长时间,超过后犯罪嫌疑人可以提...


·累犯自首和谅解书可以加一起减刑吗?
      累犯是属于加重处罚的情形,而累犯取得被害人谅解书的,法院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是有和解制度的,刑事案件进行和解的,一般需要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可以请求被害人出具谅解书。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常见量...


·刑诉法传唤的法规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主要遇到的问题都是民事案件,这样的案件对社会以及受害者的影响不是很大,而刑事案件是比较严重的犯罪案件,通常都会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损害同时对于社会的影响也比较恶劣处罚也就比较严格,那刑诉法传唤的法规有哪些?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刑诉法传唤的法规有哪些? ...


·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不作为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不作为犯罪有哪些特征 (一)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


·在补充侦查的过程中发现新罪的如何处理?
      在补充侦查的过程中发现新罪的如何处理?在补充侦查的过程中发现新罪的应当立案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1、在侦...


·罪犯服刑期间立功可以减多长时间
      罪犯服刑期间立功可以减多长时间?根据司法实践,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


·刑诉法不起诉的种类都包括哪些
      刑诉法不起诉的种类都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类不起诉,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但无论是哪一种不起诉决定都将导致刑事诉讼程序的终结,其法律效果都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认定。 1、法定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某些情况下人民检察...


·一、醉驾的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的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