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监视居住后又被批捕就一定有罪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监视居住后又被批捕就一定有罪吗?被批捕不一定就是有罪的,因为批捕后还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查起诉程序确定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比如检察院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或者情节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可能性相对讲比较小,因为一般情况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才会批捕。检察院掌握了有效证据,通过法院来作出判决的最终决定来定罪而获刑,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二、检察院批捕的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人民检察院批捕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假如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当事人可能构成犯罪,检察院绝对不会作出批捕的决定。在检察院批捕后犯罪嫌疑人又被无罪释放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就得承担赔偿责任。



·寻衅滋事罪起诉书公开版的格式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起诉书公开版的格式是怎样的?(一)首部1、写明标题,即居中写文书的名称。2、被告人基本情况及案由。先写被告人姓名(被告人为单位的写其名称),后写案由(即起诉书认定的涉嫌罪名),最后写起诉书的编号。此三项内容不必宣读。(二)正文1、抬头,亦称呼告语。根据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


·二审不认罪对判决结果影响大吗?
      一般案件的审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且我国对案件的判罚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所以在案件的二审期间,也有的犯罪嫌疑人不认罪,但对案件判决有影响么。下面我们就二审不认罪对判决结果影响大吗,这一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为您作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增强法律意识。? 同意再审并非必须改判: ...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立...


·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办案时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中司法机关办案时限是多久?新《刑诉法》办案期限的规定: 一、刑事案件立案后决定逮捕的期限 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两次拘传(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


·诈骗和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诈骗和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属法条竞合关系,其主要理由是:法条竞合所涉及的条款之间是必定存在交叉和重合关系的,其间无需任何介质作媒介;而想象竞合所涉及的条款之间缺乏交叉和重合的先天性,而只是行为人的行为作为媒介使得原本无交叉或重合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与诈...


·开涉赌场罪已被批捕后多久起诉?
      一、开涉赌场罪已被批捕后多久起诉?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


·刑诉上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刑诉上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3.虐...


·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刑事诉讼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有哪些?1、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规定,侦查机关对于侦查终结的案件做出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决定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2、人民...


·嫌疑人被批捕了多久能判刑
      一、嫌疑人被批捕了多久能判刑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3、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一般为一个月,可以延长半个...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
      一、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吗? 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概念是什么?
      我国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很大,只要是涉及到毒品的,基本都是刑事犯罪,当事人会被判刑。在有关毒品犯罪中,有一项罪名是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这类犯罪虽然不常见,但是也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那么,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概念是什么?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