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重婚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此时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重婚罪。那么具体说来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呢?而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又是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构成重婚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客观要件
1、重婚罪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2、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二)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三)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
二、重婚罪的犯罪类型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我国规定的重婚罪的犯罪类型具体包括哪些了啊。要想以重婚罪追究行为人责任的,必须要先了解清楚实际行为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不然的话是不能以此罪定罪处罚的。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
      生活中,往往有些在婚姻里投入过多时间和精力却经济薄弱一方最后换来离婚惨淡收场,比如专职家庭主妇,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这一类在家庭当中付出较多的一方是可能获得一笔离婚经济补偿的,不过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依据规定,可以获得离婚经济补偿的具体条件如下:   1、夫...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二次起诉离婚被告拒绝不接受传票怎么办? 被告不接传票,我们可以留置送达,什么叫留置送达呢?留置送达是指是指受送达人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


·收到起诉离婚后该怎么办
      主动签收法院的各种文书,才能及时了解法院对案件审理活动的安排,了解对方起诉的具体内容,做到有针对性的准备。二、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简单地说,就是找律师来帮助应诉,因为律师生来是为当事人应诉服务的。具体就是由律师代为诉讼,要向法院递交授权委托书。...


·法律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与分割原则的?
      法律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与分割原则的?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


·哪些人可以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哪些人可以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此外,关于起诉重婚罪后能否撤诉,基于重婚罪起诉主体的特殊性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


·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我们发现通常夫妻离婚而家里有未成年的子女时,一方在离婚之后需要实际抚养子女,而另一方此时就要按照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了。不过到底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女方闹离婚要分财产怎么办?
      女方闹离婚要分财产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


·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 哪些条件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也是我国法定离婚方式之一,但在实践中很多夫妻都是在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诉讼方式来离婚,但诉讼离婚也是有自己的条件要求,并不是所有起诉离婚的夫妻最终都可以离婚的。那究竟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的条件有哪些?感情确...


·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离婚怎么判孩子?会关系到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


·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呢?
      虽然人人都希望生活幸福美满,但是实际上生活经常没有我们希望的顺利。婚姻生活中有时会遇到夫妻感情不和,有一人想要离婚,结束这段痛苦的关系,在确定不能挽回后,并且双方无法进行协议离婚,选择进行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要怎么办理呢?下面就这个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答案。 根据《中华...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