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删除了“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条款,即删除了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二、举证责任倒置的特点
1、提出主张的一方或称为积极主张的一方就某种事由(过错或因果关系等问题)不负担举证责任。
2、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过错或因果关系等问题)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
3、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如果被告对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提出了可靠的证据,那么原告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4、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中,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应当对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的责任。
三、《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修改
1、删除“举证责任倒置”
新《证据规定》最终删除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规定的法律体系实现了统一。
2、细化“鉴定人”监管等制度
新《证据规定》对鉴定和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等制度,在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3、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的有效性范围更明确
新《证据规定》详细列举了电子数据的范围,明确规定了电子数据需要提交原件。由于易于修改性、存储的隐蔽性等特征,电子数据的形成、存储方式和位置会影响证据真实性的认定。例如,个人生成并存储在计算机上的文件容易被修改,而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的文件,发件人、收件人等多方主体均可下载并相互印证,因此后者的证明力要高于前者。
针对民事纠纷,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新《证据规定》最终删除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规定的法律体系实现了统一。要是你还对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不太清楚的话,可以来电直接咨询我们的临汾律师。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怎么办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怎么办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需要加倍的小心谨慎,这不仅是因为关系到患者生命安全的问题,还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争议。那实践中,既然争议已经发生了,就应该积极去处理。那到底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怎么办?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怎么办(一)发生医疗事故...


·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一、什么情况属于医疗过错? 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积极追求这一损害后果发生的心态;间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放任这一后果发生的心...


·怎么才算医疗纠纷?
      怎么才算医疗纠纷? 一、怎么才算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


·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一、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


·医疗过错如何赔偿,有哪些
      医疗过错如何赔偿,有哪些具体赔偿项目?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下: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


·医疗事故纠纷赔偿标准有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2.误工费。3.陪护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5.残疾生活补助费。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被扶养人生活费。9.交通费。10.住宿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


·医患纠纷认定标准哪些,如何认定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认定标准哪些,如何认定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主要是产生于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的,往往是因为诊疗护理服务而产生的争执,需要注意医患纠纷并不等于我们常说的医疗事故。实践中对医患纠纷的认定一直是比较难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吧。 (一)主体限于医患双方。 医患纠纷的主体限于医患双...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


·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们的生活中,疾病总会是少不了的,这就需要去医院了。在医院,医生是有救死扶伤的责任的。但是即使是在救死扶伤的时候,也会有意外出现,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这对于死者来说会是非常不幸的,那么,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生是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如果确实...


·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 这个标准就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于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 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医学水准,也称学问水准,...


·如何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
      如何避免医院医患纠纷案件的再次发生?一、如何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1、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首先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增强工作责任心,规范服务语言,积极提倡礼貌用语。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加强对病人疾病知识的健康教育、解释沟通、心理护理等,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努力提高对病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