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进行房屋面积测绘要注意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屋面积测绘也就是在房地产的法律关系中,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绘算。不管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在进行房屋面积测绘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购房者在买房时都会与开发商约定好房屋的面积,但是如果购房者在收房时发现房屋面积缩水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进行房屋面积测绘要注意什么
(一)房屋层高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二)外墙墙体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金属幕墙及其他材料幕墙,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斜面结构房顶。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坡屋顶)的,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四)不规则围护物。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五)变形缝。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
(六)非垂直墙体。对倾斜、弧状等非垂直墙体的房屋,层高(高度)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七)楼梯下方空间。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八)公共通道。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九)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一)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二、发现房屋面积缩水怎么办
(一)弄清测算依据。
商品房销售一般建筑面积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按套(单元)计价;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首先弄清合同中规定的到底是何种计价方式,其次要注意自己测量方法是否正确,测量数据是否精确。在这些前提下,才能够得出实际面积是否小于合同规定的面积的结论。
(二)查看合同相关条款,按该条款处理。
(三)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处理:
1、如果差值在3%以内(含3%0,则开发商据实退款;
2、如果差值在3%以外,首先可以退房,开发商应当在你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你的已付房价款退还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其次,有权不退房,差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给,面积差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
由于房价是与房屋面积密切相关的,且在现今社会高额房价的背景下,购房者在购房时一定要注意审查房屋的面积,避免开发商在房屋面积上做文章。如果您发现房屋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实际面积不符,存在缩水的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权,必要时可以向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求助。


·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


·小产权房原房主可以收回吗
      可以。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的房子是集体产权,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如果原房主想要把房屋收回是可以的。但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


·我们都知道,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中途遇到某些情况需要退房时,
      我们都知道,购房者购买商品房后,中途遇到某些情况需要退房时,如果能够和开发商协商一致,也是可以签订退房协议退房的。因此很多人就比较关心退房协议该怎么写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退房协议怎么写 1、退房协议中一定要写明开发商和购房人的名称,开发商的...


·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根据现
      买房子的时候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选择不同的付款方式,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由于很多家庭都是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因此选择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的情况就比较多。而这种方式下流程就比较复杂了,那到底买房子贷款正常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子贷款正常流程是...


·房子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房子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一、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的违约行为: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
      购房过程中解除合同后返还货款吗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即购房者与开发商的房屋买卖关系和购房者(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的借贷关系。从以上法律关系中可以看出,购房者(借款人)负有向银行归还借款的义务。但是,购房者(借款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后,银行已按合同约定把所有款...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条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包括租赁合同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由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内容合法等。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商品房买卖?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商品房买卖?主要区别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要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有标的房屋,民间借贷只是借贷合同。但是借贷款双方可以有条件转化为购房款。民间借贷当事人选择的借贷方式。判断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不能仅看合同的名称、形式或者内容,更重要的是分...


·借名买房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中,有些购房者选择的是借他人的名字购买房屋,但很容易发生纠纷。那是因为我国采取的是不动产物权登记主义,即不动产权利人要对自己的权利在政府的相应部门进行登记才拥有相应的房产物权。那借名买房常见的纠纷有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借名买房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1...


·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夫妻离婚在对共同房产作出了分割处理之后,此时可能出现需要将房产从一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过户到另一方名下的情况,就需要实际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那一般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房产的过户手续是怎样办理的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


·一般房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般房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一、一般房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协商,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问题; 2、调节,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的支持下,进行和解; 3、仲裁,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 4、进行起诉处理。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