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终止劳动合同用于什么情况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终止劳动合同用于什么情况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单位和员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吗?要看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依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这三种情形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提出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终止,其结果是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归于消灭。劳动合同终止通常是劳动合同目的实现之后的正常终结,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等。即使是其他情形下的终止,也通常是由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丧失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导致劳动合同不能履行而不得不终结。



·劳动者主动降职会被离职么?
      劳动者主动降职会被离职么?根据法律规定主动降职是否会被离职,需要根据是否存在着被辞退情形来确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规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2、违反操作规...


·一、发生纠纷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一、发生纠纷劳动仲裁流程怎么走? 发生纠纷劳动仲裁流程:提交申请书→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仲裁裁决。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具体的仲裁流程 ...


·2023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
      单位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一、工程逾期一天违约金多少钱?
      一、工程逾期一天违约金多少钱 工程逾期一天违约金200元左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延迟违约金一般是按照超出十日结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工程款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1、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2、一般双方在...


·法定节假日工资应当怎样计算
      法定节假日工资照发。员工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带薪休假,即在法定节假日中,即使员工不上班,企业也应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样,正常支付其日工资。企业如在法定节假日,如五一节,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为不低于其日工资的三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时间限制吗?
      很多从事高危工作的人,在工作的时候比普通工作容易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受伤,这样就涉及到进行工伤鉴定才能维护权利。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申请时间限制吗?这个问题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导致错过时间而无法维权。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方面的规定。 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


·员工未满一年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
      员工未满一年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


·装饰工程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装饰工程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在双方当事人就某项合同的各项事宜达成协议签订合同后,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工期、或者交付货物的地点没有明确规定的,需要在进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装饰工程补充协议时需要签署补充协议中的一类,由于很多朋友不知道该如何书写该类协议,所以我们为您提供了一篇装...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质证
          1.证据应当在开庭时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可以辞退哺乳期内的劳动者吗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在聘用劳动者后,不能随便辞退劳动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会认为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不能给单位创造经济效益,会辞退哺乳期内的劳动者。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辞退哺乳期内的劳动者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可以辞退哺乳期内的劳动者吗 单位辞退劳动者也就是与...


·推翻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工人在工作场所受伤后,应该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按照规定,当地的劳动局是负责开展工伤认定工作的,劳动局会在两个月内出具工伤认定意见书,工人对其不服的,还可以申请重新认定,或者发起行政复议,那么,推翻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推翻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