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处理中债务怎样划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处理中债务怎样划分?夫妻双方签字的债务应当根据债务的认定情况来分割,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离婚时,对于离婚财产或者债务的分割处理是非常关键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可以依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支付宝花呗怎么还款,电脑端如何还蚂蚁花呗?
      支付宝花呗怎么还款,电脑端如何还蚂蚁花呗?现在出门购买物品我们已经不需要带现金,只需要通过手机支付宝、微信即可轻松完成支付,在支付宝中如果暂时没有余额的话,我们还可以使用支付宝蚂蚁花呗进行支付,之后再进行归还即可,但是有些人使用蚂蚁花呗后并不知道如何进行还款,这就可能导致自身的信...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是指什么?一、债权债务确认书指什么 债权债务确认书一般是指为了明确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书面证明。最主要的作用是确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 债权债务确认书的内容主要是借款事实,借款利息,还款和还利息的方式等,具体内容如下: (1)双方当事...


·对于夫妻一方债务包括了哪些
      对于夫妻一方债务包括了哪些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减少其财产的行为提出撤销的诉讼,以保证债权的实现。对于债权人撤销权之诉,我国法律有相关的明文规定。那么,您知道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吗?下面,我们和您一起进行了解。一、债权人撤销权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法律规定:债权人...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是什么?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是什么? 新规一:突破了银行四倍利率限制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


·老公借高利贷跑了找妻子有用吗
      老公借高利贷跑了找妻子有用吗没有用,未用于家庭生活,用于个人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书协议应该怎么写?
       相信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的纠纷其实是很常见的。在遇到这类纠纷中,如果遇到无诚信的人或者是很难处理的纠纷。债权人是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的。所以一开始就要有一个合约意识。那么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书协议应该怎么写呢?主要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各自承诺,下面请看详细解说。 ...


·转让债权通知方式有哪些
      转让债权通知方式有哪些 一、转让债权通知方式有哪些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一、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


·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债券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在进行上市债券的时候,也会死有一定的限制的条件的,而且,在上市之前,我们是需要考虑好对于公司的影响的。那么,公司债券上市对股价的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公司债券...


·民间借款利息可以超出本金吗
      一般是不能超过本金的。具体规定如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