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有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如果有劳动合同能辞职吗?有劳动合同同样也是可以辞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二、员工辞职的情况都有哪些?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3、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三、辞职信的格式是怎样的?1、标题:在第一行中间写“辞职书”三个字,或写“辞去×××工作”等字样。2、称谓:在第二行顶格写任职单位负责人姓名。3、正文:写明辞职的原因,辞去什么职务,什么工作。4、结语:在正文后面写表示歉意的语句。5、署名、日期:在正文右下方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写具体的年、月、日。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固定的期限,但对于劳动者想要在期限之内辞职,那么完全是属于合法的行为,但前提也要在劳动者没有做出伤害用人单位的事情,只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而且也得到单位的同意就可以处理好双方的关系。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一、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 (一)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二)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一般主要审查: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 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


·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算不算正常发放的
      对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算不算正常发放的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支付双倍工资,假如你干满1...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建筑工程在我们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大型工程项目,在工程建筑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各种矛盾和纠纷,对于建筑工程纠纷分为两种,一种是民事纠纷,一种是行政纠纷,不同种类的纠纷,解决的途径也有所不同。那么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


·工伤我们大家肯定都有自己各自的了解
      工伤我们您肯定都有自己各自的了解,对于工伤我们您也都知道国家规定的是用人单位肯定要给我们一定的补偿的。但是我们现在也有很多员工受到了工伤之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拒不赔偿的案例,那么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损失? 工伤 解除劳动合同 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拖欠工资仲裁后也没给公司也没了怎么办?
      拖欠工资仲裁后也没给公司也没了怎么办?首先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


·一、未缴纳社保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未缴纳社保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试用期个人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进行期之后,不可立即走人。需根据有关规定,提前30日内提交报告,并以书面形式进行上交。否则,劳动者因个人情况提出指令的,就会一定程度上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要承担法律责任,并要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赔偿费...


·实习工资一般多少?
      一、实习工资一般多少? 一般是工作的那个岗位的正式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具体的工资数额要看工作岗位和所在地区,没法一概而论的。 二、实习期的劳动法规是怎样的 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针对的是在校学生。 ...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分为三种情形,一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种是劳动者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可以在任何情形下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要满足合同中约定的提前通知义务;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非满足相应的条...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什么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