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诉讼时效的要件

诉讼时效要件是指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三、诉讼时效的法律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八十八条, 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条与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在生活中,借贷行为时常发生,很多人认为欠条和借条是同时订立的,其诉讼时效也是一样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欠条和借条本质上是不一样的,而在诉讼时效上面也是有所差异。本文将对欠条和借条的诉讼时效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确定借条的诉讼时效 1...


·民间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条件
      民间贷款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条件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本条明确了保证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即“具有代为清偿能力”。保证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目的在于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实现,或者说债务能够得到清偿,因此...


·法院收罚没款的依据是什么?
      法院收罚没款的依据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有《行政处罚法》等,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后,应当遵循罚缴分离制度,告知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过批准可以这么做。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以...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蹲监狱吗
      欠钱,如果不属于诈骗,您是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不用坐牢。欠钱,属于民法上的民间借贷关系,或者合同、侵权形成的债务关系。首先,需要看一下是什么时候形成的欠款关系,如果已经超过三年时间,而且对方从来没有主张过,对方有可能已经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即使起诉,根据《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借条没有写日期有效吗
      借条没有写日期有效吗?民间借贷的当事人一般不会选择签订较为复杂的借贷合同,往往就是签订一份借条了事,但由于缺乏相关的知识,因此导致借条上面没有写明具体的日期,那这样借条没有写日期有效吗?这是很重要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借条没有写日期有效吗 借条上没有写还...


·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
      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 一、 应收帐款的处理方法 (一)销售资料(收货单据、发票等)是否齐备?内容是否准确无误? (二)准时给予文件;其实越早给经销商发票,货款回收可能越早,同时要确认经销商收到发票; (三)完善客户跟进制度:客户接触率与成功回收率是成正比的,越早与客户接触,...


·怎么对挪用公款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行为与贪污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前者并不具有非法占有国家财产的目的,仅仅是暂时挪用进行使用。而在判断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时候,也要看实际的数额有没有达到规定的标准。究竟应该怎么对挪用公款数额认定?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怎么对挪用公款数额认定 (刑法第384...


·债务债权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
      债务债权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债务转让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 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 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


·分期付款合同违约如何起诉讼时效是几年?
      分期付款合同违约如何起诉讼时效是几年?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为3年,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将不再保护。具体来说: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某一期未付款及利息的,可自该期款项逾期未付之日起三年内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要求对方提前偿还所有未付款项及利息的,可自对方逾期未付款达到...


·借钱是写欠条和借条哪个好
      借钱是写欠条和借条哪个好借钱最好是打借条而不是欠条。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收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贷款诈骗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 贷款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 ①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②数额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③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