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条上的名字不对,也可以起诉并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是留置送达或是送达给被告同住成年家属,则要等到开庭时,看被告是否到庭,被告如果到庭,承认其就是原告所起诉的人,借条是其出具的,等于认可了借款的事实;如果被告到庭但是不认可借条是其出具的,但原告明确指认被告就是原告起诉的借款人,则原、被告任何一方均可通过申请司法笔迹鉴定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二、借款担保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1、要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为连带担保则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2、还有就是注意是否超出保证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三、借款担保人有效期多久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债务关系发生之前,债权人会要求对方书写借条,有时还有可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一个有经济能力的担保人。担保人的主要责任就是保护债务人的财产权益,并且若是偿还期限届满之后,其不能偿还债务,此时就需要由担保人来还钱了。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一、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以债务人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吗?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1、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换言之,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


·债的转移有两种方式,分别是哪两种?应注意什么?
      生活中人们会遇到债的转移的情况,如果处理不好会出现不少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债的转移有两种方式,那么分别是哪两种呢?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您提前了解关于债的转移方式的知识,能够为自己提供便利。我们在下文为您整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除依继承...


·欠条时限具体是多久?
      欠条时限具体是多久?在生活中,我们借钱给别人的时候,一般都会要求写一张欠条或借条。如果到期没有还钱,是可以根据欠条或借条起诉的。但有多少人知道,欠条时限是多久,欠条和借条的区别。我们为您整理了欠条的相关内容,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欠条时限是多久 如果被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内把欠...


·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为多久?
      ?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为多久债权请求权诉讼时效为三年。债权上的请求权是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受到损害时产生的请求权,以及因其它权利受到侵害而恢复原状不能或不充分时所进行的诉求金钱弥补的债权请求权。按照传统债权理论,债权请求权可以划分为基于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之债产生的请求权、基于合...


·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因借贷行为而陷入个人债务纠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那么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换句话说,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什么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避免个人债务纠纷 在避免个人债务纠纷时要根...


·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吗?
      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吗?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只要构成诈骗罪立案标准。诈骗行为和借贷行为以及其他行为的界限如下: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


·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
      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 一、欠信用卡还不上跑路能跑得了吗 不可以。 信用卡还不上了怎么办 1、态度很重要,主动到发卡行当地卡部说明实际情况。一定不要躲避,否则银行会认为你在恶意拖欠。就算不能全额还款,也要尽量还一部分表示诚意。 2、信用卡欠款出现以下情况可向法院...


·担保责任是否算是夫妻共同债务
      担保责任是否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来说,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1、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


·刑诉法延期30日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在我国的刑诉法当中,对好多办案程序都是有着时间上的约束的。在正常情况下,公检法机关必须在刑诉法当中规定的时间之内办案、审案,除非一些特定情况下,按照刑诉法当中的条款也可以适当的进行延期。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刑诉法延期30日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诉法延期30日条款...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一、民间借贷诉讼谁举证归谁办理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1、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


·因为很多人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在够了首付的时候往往会选择按揭
      因为很多人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在够了首付的时候往往会选择按揭贷款然后购买房子。而此时一般申请贷款都是向银行提出的,就摇头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购房者买房子贷款要哪些材料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贷款要哪些材料 按揭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