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怎么判刑?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出租车肇事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一致怎么确定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刑标准跟是不是出租车并无直接关系,不过出租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后,刑事责任跟民事赔偿责任的部分都是由机动车的使用人承担的,除非能证明汽车租赁公司有重大过错,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
      一、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


·电动车醉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电动车醉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非机动车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须严格遵守交法规定,安全行车。 【是否醉驾 关键在对电动车的认定】 危险...


·人们在生活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后,往往双方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
      人们在生活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后,往往双方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金额。在这一过程中,当事人最担心的就是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面临这种情形,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办,不能有效的维权。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赔偿能力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支几招。 一...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就是公安机关,根据当时违背交通规则的人的行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就是公安机关,根据当时违背交通规则的人的行为与发生这个交通事实之间的前因后果关系,以及违背交通规则的行为在这个交通事实中所起的作用,而对这个违章行为人所做的责任认定行为。但是每一个地方每一个城市根据具体的情况又会有一定的差别,比如说常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北上广的...


·发生事故后,车的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第一、购买划痕险有必要吗目前车险分为两个体系,分别是交强险和商业险,而前者是我国法律强制规定车主必须购买的车险,但是后者则是自由选择的,因而新车是否购买划痕险随着车主自我意识而定。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划痕险全称车身划痕损失险,家庭自用车...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全部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是全部赔偿吗?交通事故医疗费不是全部赔偿,用除了医疗费用的话,因为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住院费用,全部可以要求赔偿。交通事故医药费赔偿标准是: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在日常的交通规则当中,有明确规定
      在日常的交通规则当中,有明确规定,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为了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路人的生命安全。但是,仍会有违反交通规则,不仅喝酒开车,而且还会醉驾,后果就是辛辛苦苦考的驾照会被吊销。那么。醉驾如何提前考驾照呢?一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如果醉驾如何提前考驾照不能提前。你的驾...


·交通事故中后续治疗能要误工费吗?
      交通事故中后续治疗能要误工费吗一般来说,受害者后续住院治疗期间无法正常工作,必然导致收入减少,因此可以向事故责任者主张赔偿后续治疗期间的误工费。(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


·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吗?
      一、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吗?递交资料过程中递交了司法笔迹鉴定申请是可以的,申请笔迹鉴定需要提交检材以及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


·一、交通事故人伤案索赔项目都?
      一、交通事故人伤案索赔项目都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