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的聘金钱离婚时归谁?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结婚的聘金钱离婚时归谁?

一、结婚的聘金钱离婚时归谁?

夫妻离婚后,结婚的彩礼归哪一方所有,依据具体的情形而定,如果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等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哪些是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结婚之前给的彩礼,只要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之下都会归女方所有,如果双方离婚也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要对财产进行分割也只有对双方的共同财产来进行分配,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权益。



·2023年工作3年被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一、工作3年被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工作3年被辞退员工补偿金标准是3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


·工伤认定上诉案多长时间结案?
      当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由于工作的原因遭受到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只有在工伤认定后得到的鉴定结果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的事宜,但有的时候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工伤认定中止,那么工伤认定上诉案多长时间结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认定上诉案多长时间结案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


·一、铁路局劳动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一、铁路局劳动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


·学生没毕业前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学生没毕业前有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1、 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2、 在校大学生如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性质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3、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


·八级伤残工伤应赔多少
      八级伤残工伤应赔多少按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在一些民用工程中,经常发生甲拖欠工程款甚至耍赖不给的情况,遇到这样的甲方,施工方会很无奈,因为农民工辛苦一年的钱一直发不到工人手里,其实欠工程款对于工程中的任何一方都不是好事,那么,这种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呢? 一、欠工程款耍赖不给怎么办 1、通...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
      一、重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另外,城镇职工的大额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职工个人每月...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 目前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很多,在工程建设领域,工程质量事件频频发生,这给业主带来了不少麻烦。工程质量问题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引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主观的,或者客观的。那么,工程质量风险分类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期间被同事打伤算不算工伤 《工伤保险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受到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如因交接班问题受到...


·劳动法加班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规定是怎样的? 当单位遇到工作比较紧急或者项目没有完成之时就会选择让员工在下班之后或节假日加班,公司会按照规定给予加班员工加班工资,劳动法中对于加班时间以及加班工资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应该仔细阅读劳动法加班规定。 一、劳动法加班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第四章 ...


·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谁发?
      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谁发?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