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保护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著作权法保护是什么2023

一、著作权法保护是什么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著作权主体怎么认定

亦称著作权人,即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划分依据是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原始主体:指在作品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为作者,特殊情况下 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著作权原始主体。

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分类。

区别:由于著作权法具有非常严格的地域性,因此内与外待遇差异明显。

3、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根据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而划分的。

完整主体:指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全部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的作者。

部分主体:指通过转让或继承关系而取得部分著作权的人。

(1)创作作品的作者一般都是完整的著作权主体。如果作者将自己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或全部转让给他人,自己只有部分著作财产权或著作人身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著作权主体。

(2)在某些情况下,作者甚至可能不是或不再是著作权主体,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将法人视为作者的情况,事实上的自然人作者就不是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应该注重留下自己权利的证据,在作品上正确规范地署上自己的名字。对于一些比较难以证明的作品,应当及时做版权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权利,才好维权。


·是否商标侵权与真伪无关?
      是否商标侵权与真伪无关?商标侵权与真伪无关,商标侵权并不需要确定是否是真的还是假的商标。商标权侵权的认定如下所述: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


·注册商标自什么起计算
      注册商标自发布注册公告起计算。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


·《红楼梦》受著作权保护吗?
      《红楼梦》受著作权保护吗? 一、《红楼梦》受著作权保护吗? 著作权中不受保护期限制的是人身权利,根据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如下: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很多时候在生活中行为人利用手段对他人的商标进行损害的,构成商标侵权。侵犯商标权的话被侵害方是可以进行索要赔偿的,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


·抢注商标司法解释是什么?
      抢注商标司法解释是什么?商标抢注一词的含义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


·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有例外吗?
      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有例外吗?商标权无效宣告的五年限制是有例外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


·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的作用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的作用是什么?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软件著作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之一,它与商标权、专利权一起构成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企业投资、入股、融资等的有效无形资产;是企业申...


·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什么补助?
      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有什么补助?凡获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本市市民或法人,不论所有制,均可申请资助,最高补贴费用可达到每件800元。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合作开发的软件进行著作权登记的,可以...


·被人抢注了我的商标怎么办?
       被人抢注了我的商标怎么办?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
      在中国商标抢注犯法吗?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 。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行为,但是这部分不当利...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准备什么材料?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准备什么材料? 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 前、后各连续30页,共60页。(不足60页全部提交)第60页为模块结束页,每页不少于50行(结果页除外),在每页的左侧留出装订线,右上角打印或标注页号1—60。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