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复议不服诉讼可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家赔偿复议不服诉讼可以吗?

一、国家赔偿复议不服诉讼可以吗?

赔偿请求人对国家赔偿复议诉讼不服的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申请,具体不服从诉讼的处理办法入戏: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二十九条 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三名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

第三十条 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本法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

二、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区别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3、时间要求不同。国家赔偿责任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

4、两者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责任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责任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5、工作人员的责任不同。国家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但是国家补偿制度中没有追偿制度。

国家赔偿并没有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任何认为自己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的公民,都可以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若是通过此种方式不能获得赔偿金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若是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限定期限内提出复议请求。


·离婚之后有什么办法能争取到女儿抚养权
      有孩子的夫妻,尤其孩子还是未成年人的,离婚时抚养权的分配是最重要的问题,并且如果抚养权问题不能解决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抚养权问题一般是通过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解决的,实在是解决不了的就要通过诉讼的方法了。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有什么办法能争取到女儿抚养权。 一、离婚之后有什么办法能争...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
      离婚时妻子可以分到什么财产 可以分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配原则按照(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给予补偿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具体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定获得。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


·一、离婚精神赔偿金多少钱?
      一、离婚精神赔偿金多少钱?离婚精神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认定,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1、主张该损害赔偿方须对离婚无过错,这个条件意思是即使有过错,如果该过错未导致离婚(与离婚无因果关系)亦视为无过错。2、过错方需存在婚姻法第...


·要想要回抚养权该怎么办
      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可能判归对方。但在日后的日子里面,如果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而由自己来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话,那也是可以要回抚养权的。实践中,如果一方想要要回孩子抚养权的话应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要想要回抚...


·起诉离婚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过错方可以少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过错方不一定会少分财产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法院审理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


·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是不是要少分
      很多夫妻关系都是因为一方存在一些过错行为而导致分崩离析的,而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过错方是不是要少分一些财产呢?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


·一、先判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是否可以?
      一、先判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是否可以? 同一案件处理,只有在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才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是有权利主张分割的,主张分割时,应另案起诉,法院将对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审理。当然,如果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话也可以自行协商分割。...


·向非国家公务员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向非国家公务员行贿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像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


·婚姻调查取证有哪些分类
      婚姻调查取证有哪些分类 一、婚姻调查取证有哪些分类 《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 1、婚前背景调查。婚前调查主要包括婚前行操和婚前财产两个调查项目。 2、配偶行为调查。当事人想要知道配偶的日常行为或者想了解配偶是不是有外遇行为,此时可以委...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办、应怎么分?
      俩口子离婚财产怎么办、应怎么分?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


·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彩礼
      什么情况可以要回彩礼1、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