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作者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被继承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作者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被继承吗?

一、作者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可以被继承吗?

作者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不可以被继承,任何人身权利都不能被继承。著作权人身权具体包括:

1、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作者生前未发表(未明确表示在其死后不发表)的作品的发表权:可在其死后50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则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2、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的权利。作者作品署名发表后,其他任何人以出版、广播、表演、翻译、改编等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时,必须注明原作品作者的姓名。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署名权归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存在放弃问题。保护期不受限制。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3、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为作者所享有,只有经作者授权,他人才能修改其作品,未经授权而擅自修改,即构成对作者修改权的侵犯。例外:

(1)报社、杂志社可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无须征得作者同意。从实质上讲,修改权仍属于作者,他人只能在法定范围内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而不能改变作品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2)美术作品原件出售后,著作权人如想修改作品,须征得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同意。

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是修改权的延续,在内容上比修改权更进一步,不仅禁止对作品进行修改,且禁止他人在以改编、注释、翻译、制片、表演等方式使用作品时对作品作歪曲性的改变。但作品在出版、发表的过程中,出版人、编辑者对出版作品所作的技术性处理,如引证的确认,文字和语法错误的更改,不能视为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死后,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则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二、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1、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往往与发行或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律允许,他人不得擅自复制作品。

复制方式:一为手工复制;二为机械复制。

2、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能被发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权利。

两种方式行使:即可有著作权人自己发行,也可授权他人发行。

发行的方式:灵活多样,如散发、出借、出售、赠与。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陈列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将作品自行展览,也可授权他人展览并获取报酬。目的是让不特定的公众观赏。

5、表演权:亦公演权、上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演他人作品应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出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公开再现”是其本质特征。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得各有关部分作者的许可。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禁止或许可创优将其作品通过广播的形式进行传播。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属公有领域的信息,不受著法保护,公众可自由使用,有些则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才能使用。

9、摄制权:亦称影视片摄制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作品的权利。可是原作,也可是原作的演绎作品。

10、演绎权: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的权利。包括:

(1)改编权:指在不改变作品的基本思想内容的前提下,变换作品表现形式的权利。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不改变作品类型的情况下进行的改写。

(2)翻译权:指将原作品的语言文字变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并用以表述作品的权利。《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对外国人的作品,可由政府来强制许可翻译,无需征得外国著作权人的同意。

(3)汇编权:对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包括注释权、整理权和编辑权。汇编者对汇编所形成的作品,应享有著作权。

任何遗产都是公民的合法财产,但是并非是所有合法的财产都可以被继承,诸如著作权之中的署名权、修改权等人身权、被他人侵权的死亡赔偿金等,都不可以被继承。继承人在具体办理遗产的继承手续之前,必须要先通过析产等方式,确定哪些是可以被继承的。


·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什么区别
      商标宽展和续展有什么区别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因此,商标宽展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商标续展,在...


·不属于专利权人的义务的是有哪些?
      不属于专利权人的义务的是有哪些?专利权人可以不用对自己的创造过程进行公开;专利权人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包括专利权所有人和持有人,前者可以是公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贸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后者是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人又包括原始取得专利权的原始主体和继受取得专利权的继受主体。...


·软件著作权是否发表区别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是否发表区别是什么?软件著作权是否发表都没有什么区别的,发表、未发表的软件都享有著作权,但是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


·商标法实施条例最新做了哪些修改?
      国家对原有的商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了新的修改,5月份起开始实施商标法那么,商标法实施条例最新做出了哪些修改?对商标的使用是否有了新规定?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法实施条例最新修改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商标法实施条例最新修改条例: 1、《商标法》规定了“一标多类”申请制度,《商标法实施...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
      发明授予专利的条件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
      专利失效后如何恢复专利权?失效不久可以,但如果失效太久则无法恢复,一般收到专利局的失效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可恢复,官费1000元。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进行侵犯,其行为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进行侵犯,其行为已不仅具有民事侵权性质,而且在严重情况下同时侵犯了国家和社会利益。那么,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是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认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侵犯...


·著作财产权中包括发表权吗
      著作财产权中包括发表权吗发表权并不属于著作财产权,相反,发表权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类,该权利由作者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二、著作权中人身权和财产权分别是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那么著作权中人身权和财产权分别是哪些?著作权中...


·用小篆注册商标侵权吗?
      用小篆注册商标侵权吗? 一、用小篆注册商标侵权吗? 是要符合条件就不会侵权的;商标的侵权的要素有: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如果规定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都保障的公民的权益,那么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如果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呢?按照相关的规定,是指一方可以许可其他一方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区,实施专利技术而签订的合同,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 一、主要内容 专利实施许...


·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偿金额怎么确定?1、美术作品著作权赔偿金额由他人侵犯美术作品之后获得的违法所得确定,对于非商业性的使用他人的图片,比如在自己写的文章上配上图片、在自己的博客中插入他人的图片等情况。这些情况下著作权的侵权赔偿额一般是参照有关美术作品的稿酬标准确定。国家版权局颁布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