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欺诈骗保的行为?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欺诈骗保的行为有哪些

一、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4.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的;

5.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6.挂名住院的;

7.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8.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盗刷医疗保障身份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的;

2.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3.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的;

4.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的;

5.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三、参保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

4.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四、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

1.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手续的;

2.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的;

3.涉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

五、其他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将医保基金视作“唐僧肉”而发生的欺诈骗取行为,最终损害的将是每一个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守护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基金的有效使用,人人有责。近年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多为频发,严重损害基金安全,损害广大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如果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不仅要以医疗事故罪定罪量刑,还要对患者的家属进行赔偿。那你知道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下文做了介绍,供您做一个参考。在我国,很多当事人对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不清楚,导致他们在诉讼或索赔时,要么高价...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物业管理是当今时代人们最熟悉不过的了,一般在购房以后,公民就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物业管理费,交纳物业管理费以后,物业公司会为小区的住户提供一定的物业服务。除了住房物业管理,实际上目前在各省市的医院也有着专门的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肯定都是要签订具体的合...


·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条件?
      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条件有哪些 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当中的一种,对于服刑人员来讲,要想获得保外就医批准,则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是无法获得批准。那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条件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服刑人员保外就医条件有哪些 (一) 罪犯...


·医院误诊的赔偿范围?
      医院误诊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医院误诊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


·重庆医保缴费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现代生活水平的提高,为了保障人民生活,保险越来越受到市民的青睐。而保险也分为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今天我们要说的医疗保险就是属于社会保险。他是社会基于人们健康生活而保障的措施。保障我们的身体健康。今天我们就来讲讲重庆医保缴费标准。 缴费年限有什么规定?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


·医患法律关系的界定是什么?
      医患法律关系的界定是什么 医患法律关系 医患法律关系是指被民法及医事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一种社会关系,具体地说,是指医疗方受患方的委托或其他原因,在对患方实施诊断、治疗等医疗行为的过程中,受现行相关法律所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医患双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流程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流程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医院多多少少都会与患者产生医疗纠纷。因为医院是您都不想去的地方,来到医院一般是噩耗多于喜讯,所以患者的心情一般较为消极低落,这时候就很容易与医方产生纠纷。所以作为医方一定要及时做好安排,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医疗纠纷应急...


·医疗纠纷协商技巧有哪些
      医疗纠纷协商技巧有哪些一、协商前要做好充分准备 1、充分考虑不利后果,找出不足,逐一做好应对准备。 2、注意收集保管各种证据。 3、尽到一定告知义务,如病历及实物的封存、尸检权的告知等。 4、说明诉讼相关费用,请患方做出理智选择。 二、协商时应注意的问题: 1、选择良好的环境,有...


·打架斗殴医药费怎么处理?
      许多年轻人一言不合,就开打,选择打架斗殴的方式解决。对自己或者他人的身体造成损伤。面对打架斗殴,影响社会治安状况的,有关部门会对双方依法进行处理,伤势严重者也会送往医院治疗。那么,对于打架斗殴医药费怎么处理?由谁来付呢?一起来看看对此的相关规定。一、打架斗殴医药费怎么处理《民法典...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如果医疗行为经过医学会鉴定,结论构成医疗事故,则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赔偿标准,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前期治疗费用不能获得赔偿) (...


·医院遇到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