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一、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了审理结束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要走哪些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需要范本的看这边:《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有两类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的,一是小额诉讼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具体有: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2、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

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

4、追索赔偿金的案件;

5、国家对相关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单位若是不按照约定发放工资,或者是职员离职单位并不发放补偿金等情形,劳动者是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该请求在被受理之后,一般会在限定的期限内审理结束。若是在宣判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在限定期限内提出再审的请求。


·一、未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一、未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未按施工合同支付工程款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若是其是由于没有能力支付,是可以与承办方协商的,但是对于那些恶意的不支付的行为,一旦建设已经完成,并且已经通过了质检等工作,此时该发包单位依旧不支付工程款就可以起诉。二、工程款未付的后果是怎样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


·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后其实就是指劳动者转正之后,在这段期间单位也是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但是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单位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广州10000工资扣多少税
      10000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290元。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从3500上涨到5000,所以,10000月薪应该纳税的部分有5000,税率是10%,速算扣除210。应纳税额等于5000乘以10%减去210等于290。《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家装工程质量鉴定方法是什么?
       现在我们都会接触到装修的问题,有的是因为结婚的婚房,有的是搬迁新剧或者是老房子的重新装修等。现在装修是一件非常耗费财力和人力的一件事情。尤其,装修是一件影响力非常持续的事情。家装工程质量鉴定方法是什么?我们可以进行第三方进行委托鉴定。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 一,家装工程质量...


·没完成工作扣工资是属于合法的吗
      没完成工作扣工资是属于合法的吗 一、没完成工作扣工资是属于合法的吗? 不合法;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无故拖欠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


·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
      人身安全在任何时候需要去保护,在工作中过程中难免会发生意外,出现严重的事故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的身体健康损失,工作中受到伤害是属于工伤,相关部门的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工伤认定要在一定期限内申请,那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管辖权规定 工伤向...


·女方提出离婚聘金钱能退吗?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1、如果你们是办理结婚手续的那么是不需要返还彩礼...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应该是在入职初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应该是在入职初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过充分的协商之后确定下来的,但在具体工作一段时间后,可能有的单位会降员工的工资。那么从法律角度看,单位有权单方降工资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有权单方降工资吗? 1、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


·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哪些
      实践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其实都是享有一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的,对于单位来讲就是辞退或开除员工,而对于员工来讲则就是自己辞职或离职。而员工离职有一定的方式,那具体说来,员工离职的方式有哪些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员工离职的方式包括哪些 ?与单位协商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