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怎么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怎么判?

破坏军婚重婚罪《刑法》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

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破坏军婚罪的特征主要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由以上的规定的可知,破坏军婚罪的犯罪主体是指故意破坏军人婚姻的第三者,而军人的妻子是不按照破坏军婚罪判刑的。

破坏军婚罪处罚的一般是夫妻关系的第三人,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形下,军人的妻子是不会被当作是破坏军婚罪的处罚客体的。但若是军人的妻子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甚至是默认他人与自己同居,那么同居双方都会受到刑事处罚。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 这些原则具体如下: ...


·婚内老公不付抚养费吗?
      婚内老公不付抚养费吗? 婚内请求给付生活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在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协议离婚后才能请求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给付的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认定无效条件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处分认定无效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财产分割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夫妻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中华人民共和...


·一、黑龙江省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按照什么原则处理?
      一、黑龙江省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按照什么原则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2023年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


·存疑不起诉能申请国家赔偿吗
      存疑不起诉能申请国家赔偿吗“存疑不起诉”也有叫“疑罪不诉”的,所谓存疑不起诉形似中止,实为终止(或称终结)的决定。因为依照《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则自宣布之日起生效,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消失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已消失怎么处理?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女方怀孕了要离婚怎么离?
      女方怀孕了要离婚怎么离?如果您是女方的话,您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选择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协议离婚不成,您可以选择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并诉请法官判决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


·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
      婚内出轨离婚分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


·离婚是我国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中双方都拥有的权利
      离婚是我国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中双方都拥有的权利,当婚姻关系破裂时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在离婚案件当中作为关注的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以及孩子的探视权抚养费等问题。针对离婚后探视孩子有时间限制吗该问题在本文中就给出了分析与说明解释。 离婚后探视孩子有时间限制吗? 双方离婚后...


·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有效期多久
      协议离婚的夫妻是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的,否则的话就无法办理离婚手续,自然也是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而离婚协议也是有生效时间和具体的有效期,那到底签订的离婚协议是在什么时候生效,而离婚协议有效期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