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既可以是在诉讼中,有时也可以是在诉讼前。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现在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所谓伪造,是指编造、制定实际根本不存在的证据或者将现存证据加以篡改、歪曲、加工、整理以违背事实真相。本罪为情节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如不属于情节严重,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渭情节严重,则主要是指动机卑劣的:多次进行帮助的;帮助重大案件的当事人的;因其帮助行为导致诉讼活动无法进行、中止的;造成错案的;影响恶劣的;等等。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刑事处罚《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本条的犯罪不限于刑事诉讼中,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行政诉讼法》第49条都明确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与当事人共谋或受当事人指使,在物质上、精神上帮助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法院不管是审理民事纠纷案件,还是刑事犯罪案件,都会要求案件的原告、被告或者是辩护律师提交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有些辩护律师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可能会实施伪造证据的行为,该行为实施之后,无疑会损害对方当事人的权益,为了维护司法秩序,刑事法律直接规定了伪造证据行为是犯法的。



·盗窃罪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罪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


·如果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


·聚众斗殴罪主犯判多久
      通常情况下对主犯的处罚,也就是按照《刑法》中规定的内容进行,只不过此时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才能确定最终的量刑。那么您知道对于聚众斗殴主犯应该判多久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聚众斗殴罪主犯判多久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故意毁坏财物罪审判标准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


·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什么?
      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什么? 我国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如下内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二、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在对诉...


·信用卡诈骗10万还上钱是否还会被判刑
      国家的法律制度不是儿戏,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在国家司法机关既将要追究法律责任之前,自己就想尽各种办法将之前的某些犯罪行为及时的进行修补,可能到最后能够逃脱过相关的刑事责任。比如说部分信用卡诈骗数额已经达到10万元的当事人,在还款以后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信用卡诈骗10万还上钱是否还会被...


·我国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我国犯罪预备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犯罪预备必须符合以下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二)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


·危害公共安全罪哪些情况下会拘留
      危害公共安全罪会拘留的情况包括: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免除处罚有案底吗?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免除处罚有案底吗?已经构成犯罪,当然会有案底。免于刑事处罚,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


·对吃野生动物判刑标准有争议怎么办
      对吃野生动物判刑标准有争议怎么办?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


·泄漏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是怎样
      泄漏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是怎样 一、泄漏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是怎样 泄露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情形: (一)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二)实施了侵犯商业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