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有几种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著作权法定许可的情况有几种法定许可有以下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注意事有哪些?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人祸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支付报酬标准支付报酬。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规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作品,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的报酬。法定许可使用方式具有效率高,简便易行的特点,大幅度地降低了传播作品、使用作品的成本,提高了使用者的经济效益,节约了社会财富。就著作权人而言,由于省去了签约的麻烦,也能集中精力进行创作,产生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因而这也节约了他的投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虽然不是强制要求的,但是根据过去商标许可合同在履行的时候遇到的一些纠纷,现在人们已经习惯于主动到商标局的许可合同进行备案了,毕竟不备案的话以后发生了商标纠纷可能造成的麻烦更多。关于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相关规定,我们将通过下面的这篇...


·商标刚续展就被注销的可能性大吗
      商标刚续展就被注销的可能性大吗?商标刚续展就被注销的可能性是不大的,商标权会被注销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因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未提出续展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这十二个月内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再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


·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
      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发明专利的申请 1、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 2、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
      商标的无效公告是什么意思?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百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度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商标宣告无效的理由包括:1、主题...


·承租人商标侵权出租人责任是什么?
      承租人商标侵权出租人责任是什么?有监管作用。1、如果承租人在出租人的出租房内违法,且出租人尚未对承租人进行登记的,或者已作登记但因管理不到位或者发现隐患不报告公安机关的,那么出租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出租人已作登记的,且管理严格,则不承担责任;2、如果承租人在外面违法,经公安...


·商标权名称变更怎么办理?
      商标权名称变更怎么办理? 商标注册人在注册了商标之后,如果注册人的地址、名义等发生了改变,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向商标局提供所需的申请书件、办理一定的手续就可以进行商标权名称的变更。在下文中将对商标权名称变更怎么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两个问题进行解答,请您阅读了解。 一、商标权...


·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费是怎么规定的
       通过抵押物为担保而建立的债务债权关系当中,其实有一部分人员是直接把自己的著作权所产生的财产权作为抵押物的,软件著作权在市场当中当然会有着一定的财产价值。不过软件著作权质押也是要在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登记的,而且,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费这是需要债务人了解的一个问题。 一、软件著...


·技术成果的专利权归谁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根据具体情况,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时,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该优先权的基础在于各方依合同的约定投入了资金并具体完成了研究开发任务。优先...


·发明专利有效期多久 发明专利有效期多少年
      说到专利的有效期,其实这就是指我国法律对专利的保护期限。针对不同类型的专利,对应的有效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如果被授予了发明专利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的发明专利有效期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发明专利有效期多久发明专利保护期限 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


·著作权无过错侵权怎么处罚?
      著作权无过错侵权怎么处罚? 一、著作权无过错侵权怎么处罚? 著作权无过错侵权会受到的处罚主要是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
       一、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 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侵权判定而定的。 新商标法规定: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