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离婚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申请离婚无效的条件是什么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心地同意离婚的,将视为离婚无效。2、因逃避债务或为买房等而假意离婚。伴随着离婚案件的增多,“假离婚”的现象也呈增长势头。有些人借助当前较为便捷的离婚程序,通过“假离婚”恶意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恶意以离婚为借口逃避债务的,将视为离婚无效,法院对提出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无效。这主要是考虑妇女、儿童的权益,在女方怀孕期间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有特殊情况,如女方受孕是与他人通奸所为,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可以受理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女方在怀孕期间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妨碍其有权提出离婚的请求。如果在女方无过错的前提下,男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不予支持和受理,即使是私下离婚,这样的离婚也是无效的。4、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为了保证离婚的真实性,当离婚协议违背自愿原则和合法原则下是无效的,大家都知道办理离婚手续的前提要求就是夫妻双方是自愿进行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如神志不清的精神患者,他们离婚就谈不上自愿二字这样的离婚也就无效,还有如果夫妻双方之间感情尚未破裂,一方对另一方还有感情,或者一方进行威胁或者欺诈的行为骗取离婚的,法律判定为无效离婚。二、夫妻离婚时哪些情况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产,则对那些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失公平。如果双方约定只是针对婚前财产,或者约定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则不适用该条规定。因为,如果未约定夫妻婚后财产分割的方式,夫妻婚后的财产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则不会出现对一方不公的现象。其次,请求方必须付出较多家庭义务。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最后,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此处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夫妻离婚后一年内,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并且需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有可能重新分割财产。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可以在发现后两年内提出分割财产的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是一个保护人民的权益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
      我国是一个保护人民的权益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的国家,对于劳动人民的合法权益有着专门的保护制度。在正式工作之前,用人单位都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责。那么10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下文中就给出了相关解答与分析说明。 10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作10年没有签劳动合...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条件都有哪些如果妇女婚后怀孕是因婚外的第三人所致,而且确认,或者妇女隐瞒与婚外第三人所致怀孕而在分娩后确认,男方均可以提出离婚。但以下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想要取得子女抚养权,互不相让。尤其是对于很多女性来说,孩子就是她的全部,离婚时非常想得到子女抚养权。那么,女方应当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性质是属于民事案件吗?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的性质是属于民事案件吗? 是民事案件.可以公告送达.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有几种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有几种(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


·夫妻财产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1、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就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和子女抚养的问题会约定较多的内容。为了保证双方如实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夫妻双方往往还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最常见的方式就是约定违约金条款,通常违约金的数额还相当高。 虽然夫妻关系较《合同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区别,但离婚...


·刚离婚可以申请低保吗
      可以提出申请,咨询民政部门看是否符合条件。低保户是指因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家庭,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具备条件: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


·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
      ?诉讼离婚的,自然就是将决定权交个了法官,而此时法官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除了需要参考法律中的规定外,同时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这样作出的判决结果此时公平、合理的。那到底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法院会怎么处理 当事人去法院起诉...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


·婚约受法律保护吗
      古时候,男女结婚之前会选进行订婚,也就是先确定好双方的婚约。如今,也有不少人这样做。那么婚约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婚约受法律保护吗 婚约不受法律保护。婚约又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订立...


·一、结婚五年现在离婚要退首饰和彩礼吗?
      一、结婚五年现在离婚要退首饰和彩礼吗?结婚五年现在离婚不要退首饰和彩礼,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婚姻法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