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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起诉欠钱不还的有效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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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果,但是出借人应对借贷的合意和款项的交付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算去法院起诉,也法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欠钱不还而引起的纠纷,在法律上称为民间借贷纠纷,即借款方与出借方存在借贷关系。按实际情况,欠债起诉是有用的。如果债务人不按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还是拒绝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强制执行,就算债务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只有其一旦有偿还能力,就可以继续强制执行,直到债务人偿还债务为止。另外,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履行偿还义务而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无论被告是单位还是个人,只要证据充分,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就可以起诉。如果知道并能提供被告的财产状况,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然后再起诉,这样有利于胜诉后案件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一方主张其与另一方存在借贷关系进而要求对方归还借款,主张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一方,应对借贷的合意和款项的交付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借款,应向法院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同时出借人应对借贷的合意和款项的交付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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