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斗殴双方都要判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聚众斗殴双方都要判吗

?一、聚众斗殴双方都要判吗

聚众斗殴双方是否被判刑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如果聚众斗殴带来的伤害并不大,双方又有和解的意思因此是能够不用判刑。实践中,聚众斗殴只处罚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在聚众斗殴罪中,凡是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都要判刑。

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聚众斗殴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聚众斗殴罪的客观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众人结伙殴斗的行为。聚众斗殴主要是指出于私仇、争霸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成伙结帮地殴斗。"聚众",一般是指人数众多,至少不得少于3人;斗殴,主要是指的采用暴力相互搏斗,但使用暴力的方式各有所别。聚众斗殴多表现为流氓团伙之间互相殴斗,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他们往往是约定时间、地点,拿刀动棒,大打出手,而且往往造成伤亡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是一种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恶劣犯罪行为。斗殴起因或为争夺势力范围,或为哥们出气进行报复,或为争夺女人发生矛盾等等,总之是要显示自己一伙人的"威风"、"煞气",压倒对方,而置公共秩序于不顾。

2、聚众斗殴罪的主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斗殴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其他积极参加者,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在聚众斗殴中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3、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聚众斗殴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犯罪。犯罪的动机,一般不是完全为了某种个人的利害冲突,也不是单纯为了取得某种物质利益,而是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行为人在思想上已经丧失了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是非荣辱标准已被颠倒。这种公然藐视社会公德和国家法纪的心理状态,是聚众斗殴犯罪故意的最明显的特点。

4、聚众斗殴罪的客体要件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何种场所进行聚众斗殴犯罪活动,均应视为侵犯了公共秩序。

三、聚众斗殴罪是不是双方都有罪?

第一,若聚众斗殴主要是为了获取其他非法利益,而不是纯粹针对对方身体健康的伤害,宜认定为聚众斗殴罪。

第二,若聚众斗殴仅以伤害对方身体健康为目的,怀有相对单纯的主观动机,且在客观上没有造成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宜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第三,若两种动机、目的均存在,且在客观上造成了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后果,则更宜按照想象竞合犯来处理,从一重罪处罚,因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关于聚众斗殴中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后果需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正从侧面印证了该两种罪具有先天的竞合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聚众斗殴应包括“聚众斗”和“聚众殴”,不以互殴为必要条件,比方说,一方人少,只能被动挨打,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没有还手就是没有打斗,就是纯粹的“聚众殴”,不能说挨打的那一方就脱离了聚众斗殴罪,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涉案金额3000万判几年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


·笔迹鉴定中如何判断笔顺特征?
      笔迹鉴定中如何判断笔顺特征?(一)运笔特征书写汉字的运笔动作,包括起笔、行笔、收笔三个方面,书写任何一格笔画都要经历这三个阶段,所以运笔特征也相应地表现在起笔特征、行笔特征、收笔特征、笔力特征和笔画基本形态特征五个方面。由于一个起笔、行笔、收笔动作不同,整个笔画构成特殊形态,称为...


·假疫苗如何判决,有哪些法律内容
       在我们的生活中,疫苗对我们的健康起到尤为重要的作用。注射相关的疫苗可以保护我们的身体,不受疾病的困扰。相关的造假以免的相关经营者会处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和一到五倍的经济罚款。对这类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一、假疫苗如何判决 1、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电信诈骗7万一般判几年
      电信诈骗7万一般判几年 一、电信诈骗7万一般判几年? 电信诈骗7万左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判处终身监禁的条件都有哪些
      判处终身监禁的条件都有哪些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条件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其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死缓期满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老公贩毒被判了三年我该怎么办?
      老公贩毒被判了三年我该怎么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离婚,离婚是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序解除...


·如果证据不足,法院会如何宣判
      民事案件如果证据不足,法院会如何宣判民事证据不足的,驳回诉讼请求。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律依据:最高...


·非法集资2023万判8年是否合法?
      某个公司的负责人在被公诉机关以非法集资了2000万的罪名起诉之后得到了法院处以八年的有期徒刑的判决,被判决的负责人可能会对自己的判决不服并认为自己集资的罪行并没有达到判八年这样严重的程度,那么,究竟非法集资2000万判8年是否合法? 一、非法集资2020万判8年是否合法? 非法集...


·一、长沙醉驾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长沙醉驾的判罚标准是什么?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 饮...


·持刀抢劫13万判多久
      持刀抢劫13万元,数额巨大,涉嫌抢劫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


·认定构成职务侵占判几年
      认定构成职务侵占判几年《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