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什么保护妇女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什么保护妇女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

有什么保护妇女子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

鉴于妇女在婚姻中所处的弱势地位,以及子女往往选择跟母亲过的现实情况,离婚财产分割时法律往往更多考虑妇女和子女的权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提到,“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若干具体意见》十三条规定,“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第十四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解决。”


·父母找女儿要抚养费合法吗?
      父母找女儿要抚养费合法吗?在法律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都是应尽的义务,如果母亲向女儿索要抚养费是不合法理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到子女独立生活为止。这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有期限的,不是永远的。子女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


·结婚前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行
      如今不管是申请办理一个什么事情,一般都是需要当事人实际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办理下来事情。对于男女申请结婚来讲,也是不例外的。这就要求在申请结婚之前准备好需要的材料,那到底结婚前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前要准备什么材料才行 1、中国...


·结婚前要准备什么东西,婚后权力义务有哪些?
      结婚,绝对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之一。那么结婚前要准备什么东西,房子,家具,车子,拍婚纱照,请帖,酒店,都是为婚礼准备的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关于夫妻财产等法律这方面,我想绝大多数人都是不清楚的。 一、义务 1、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 相互忠实义务,主要指配...


·离婚后不给财产可以如何处理
      离婚后不给财产可以如何处理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拒不执行裁判,可能构成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罪。《最高人民法院关...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 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婚姻关系走到了尽头,需要结束夫妻关系,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结婚证,可是有的人结婚证丢失了应该怎么办呢?应该如何办理离婚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证丢失是仍然可以办理...


·法律离婚另一方孩子抚养费是多少
      法律离婚另一方孩子抚养费是多少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2、有固定收入的,给孩子的抚养费根据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给孩子抚养...


·一、结婚出轨离婚财产怎么样分?
      一、结婚出轨离婚财产怎么样分? 首先婚内出轨不是法定的离婚条件条件,而是需要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作为判决离婚条件之一,这点在我国《婚姻法》第32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发生婚内出轨后,无论是过错方或者是无过错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而并非像大家所认为的只有无过错方才能起诉...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


·没结婚证双方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
       随着社会的文明开放,有许多的年轻人未婚先孕,已经有了孩子但是却没有结婚证,没结婚证双方离婚孩子归谁抚养权?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孩子都比较小,所以抚养权判给母亲的机会比较大,但是法律明确规定,母方不能或者是不愿行使抚养义务的要判给父亲一方。大家也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两周岁以下...


·老年人事实婚姻是怎么回事
      老年人事实婚姻是怎么回事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目前我国已经没有对事实婚姻进行认定,如果老年人符合结婚的条件,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形成非婚同居关系。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


·一方起诉重婚多久能完成?
      一方起诉重婚多久能完成?一方起诉重婚一般在6个月内审理,对于审限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回能延长审限。人答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