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家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原则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原则包括惩罚性原则、补偿性原则以及违法性原则等,具体如下:

1、惩罚性原则,指赔偿标准对侵害方应具有惩罚性,除使侵害方赔偿足以弥补受害人所蒙受损害的费用外,还要付出对自己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负责任的惩罚性费用。这实际上就是赔偿额等于损失额加上惩罚金额,因此这一原则下的赔偿额是比较高的。

2、补偿性原则,指赔偿额能够弥补受害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这一原则下的赔偿标准等于实际所受损失额。

3、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因为国家活动是运用强制权力的活动,强制他人意味着影响其权益,合法影响权益是每一个公民享受公共利益要承受的负担,只有当这种影响违法之时,才构成对他人权益的损害,对此国家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所应具备的条件,其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以下四项条件:

1、主体要件

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

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内容:

(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

3、损害结果要件

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

(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

(2)损害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如没收违法所得,尽管没收行为可能违法,但由于是违法所得,国家不予赔偿。

4、因果关系要件

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因果关系要件所要解决的是损害结果由哪种行为所造成,以初步明确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因果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国家赔偿领域必须注意其特殊性,民法上的因果关系讲究直接因果关系,在国家赔偿上则应注意其法律上的联系。

虽然我国司法职员的工作管理是十分严格的,但是依旧存在某些职员由于工作的原因,致使民事主体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此时只要确定侵害与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就可以申请获得国家赔偿金。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用拿抚养费吗?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用拿抚养费吗?男方提出离婚女方用拿抚养费,如果两夫妻离婚之后,女性一方不要孩子的,法律规定女方是要照常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这个抚养费主要包含有:子女的生活费用,交易费用,以及医疗所需费用等等。在我国《婚姻法》中的第三十七条有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如果由其中的一方...


·一、婚内出轨同重婚罪的性质一样吗?
      一、婚内出轨同重婚罪的性质一样吗? 婚内出轨同重婚罪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出轨不承担刑事责任,重婚罪要被判刑的。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也是可以的,女方可以在离婚时和男方协议分割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和债务,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支付额度和支付办法需要双方当事人自行协议解决,原则上是女方需要支付月收入的20%--30%。女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男方需要配合协助...


·子女满18岁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通常情况下,我们了解到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是有法定抚养义务的,那么要是子女已经成长到18周岁的话,那么此时父母还需要支付其抚养费吗?一般,子女满18岁之后,就属于成年人了,按照多数人的理解,这时父母是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的。不过,法律中是怎样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结婚后女方一定要迁户口吗?
      结婚后女方一定要迁户口吗?1、实际上在我们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女方出嫁以后,必须要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面去。女方出嫁以后,要把户口本移到男方家的说法,最早是在农村里面出来的,我们大家都知道,以前的农村是非常封建的,他们觉得女方嫁入男方家里以后就是男方家里的人,所以无论是户口还是什么...


·如果真的要全面的去仔细检查相关生产厂家的机器设备的话
      如果真的要全面的去仔细检查相关生产厂家的机器设备的话,可以说设备陈旧以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形同虚设等这些安全隐患是比比皆是的。还有一部分职工根本在上岗之前就缺少了非常必要的安全教育,在广西就普遍存在这种情况,在2018年,如果在广西遇到了工伤的话,工伤赔偿包含的项目主要是治疗费,护理...


·未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由于未出让你姑奶奶人没有经济来源,故而其法定监护人有抚养的义务,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费一般是在父母离婚后才需要支付的,那么,若未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一、未离婚父亲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该义务并...


·一、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一、夫妻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离婚时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


·婚姻是否可以撤销?哪些情形是可撤销婚姻的判决?
      婚姻关系,关乎着一个家庭的未来走向。但是有一些婚姻关系的结婚却不一定是当事人的意愿,那么这样的婚姻可以判决撤销吗?可撤销的婚姻判决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哪些情况属于可判决撤销的婚姻 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 即因胁迫结...


·在我国什么情况不需要抚养费?
      您知道,父母对于孩子是需要履行抚养的义务的,并且这种抚养的义务不会受到夫妻离婚所影响。离婚之后,夫妻仍然需要向孩子按时给付抚养费。这种做法有利于促进孩子的生活和学习。但是,凡事都有例外。那么,在什么情况不需要抚养费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在我国什么情况不需要抚养费 抚养子女...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应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