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审查重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审查重点有哪些

一、故意伤害罪的证据审查重点有哪些?

(1)据以定罪的证据均亦查证属实;

(2)案件事实均有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

(3)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的矛盾得到合理的排除;

(4)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结论是唯一的,排除了其他可能性。

二、刑事诉讼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

三、故意伤害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四、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认罪可以定罪吗?

可以的,只有证据就可以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人民检察院对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之前要进行审查起诉的,其中重点审查的就是公安机关收集的定罪证据,定罪证据的最终要求是确实充分,可是公安机关收集证据的程序,如果是违法的,比如是殴打犯罪嫌疑人收集的证据,这类证据不会被采纳。


·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
      实施故意杀人的行为,不仅要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还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以此抚慰受害人家属心灵的创伤。那你知道,故意杀人罪量刑标准及赔偿具体是怎样的吗?详情请阅读我们下文介绍。 一、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


·刑事拘留阶段羁押37天会判刑吗
      刑事拘留阶段羁押37天会判刑吗?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因为侦查需要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审判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是否犯罪,刑事拘留与是否被判刑之间没有必然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


·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
      法律规定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 一、应该如何认定贪污罪 1、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军事机关中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


·最新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最新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


·对当事人行政拘留由谁批准?
       一、对当事人行政拘留由谁批准?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应当对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拘留的,公安派出所、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业务部门应当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


·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包括哪些
      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与遇见不法分子为自己利益进行骗取他人钱财的现象,受害人可以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那么,关于诈骗罪的理解和认定您是怎么看待的呢?按照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的与贷款、亏损、招摇撞骗以及其他情况的欺骗都应当有明确的认定界限。 一、犯罪认定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过失杀人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1、二者的主观故意不同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过失,即行为人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因疏忽大意以而没有预见;或虽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对方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要伤害...


·最新减刑假释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2014年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减刑和假释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关于减刑和假释案件审理的进行。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的规定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


·索贿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一般都是由国家工作人员,在受贿后被查到,首先是开除公职然后接受相应的处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受贿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公开宣判毒贩死刑多久执行?
      一、公开宣判毒贩死刑多久执行? 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