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可以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可以吗?1、交通事故全责方不垫付医药费是可以的,因为目前我国法律还没有规定必须垫付医药费,可以垫付也可以不垫付,但是如果伤者自己没有钱医治,伤者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医药费,法院也判决肇事方先行垫付,那么肇事方就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先行垫付医药费。2、通常在实际中,作为受害者只能是通过交警队的主办警官出面作出协调,责令加害方积极面对事故的善后,并为之为需要治疗的患者垫付费用。不过,为让自己的损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自己在经济方面不存在问题,也可以自己先行垫付费用,积极治疗和及时维修车辆,为早日结案创造条件。毕竟通过公了的交通事故的案子,对方是无法逃避赔偿责任的。最终,你还能保持着起诉对方的正当权利,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不赔偿怎么办拿着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起诉流程如下:1、首先去工商局(注意对方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企业信息科。2、去开具事故认定书的交警支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需要盖章)。3、到地方法院,起诉。4、回家等着。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解,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等开庭。5、在这个等待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以后,会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拿钱。6、过两天,会收到一张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也就是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什么案子,保险公司已经赔付,原告撤诉之类的,其实就是法院为此案划上一个句号,走一个法律形式。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若是有人受伤需要治疗的,那么由于事故刚发生,并不能确定需要治疗的一方就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主体,故此是不能要求没有受伤的一方垫付医药费的。此时为了避免伤情恶化,需要由患者自己先垫付医药费。



·高空坠物至车损害,究竟该由谁赔偿?
      高空坠物伤人或者损坏汽车的案件屡屡发生,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伤害和经济上的损失,而且在追讨赔偿的过程中,因为找不到相关的责任人而使赔偿的时间延长。因为高空坠物比较特殊,是没有主观意识的物体,那么高空坠物至车损害,究竟该由谁负责呢? 《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


·饮酒驾车怎么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酒驾驾照一次记12分。如果构成醉酒状态,可能涉嫌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


·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汽车拥有的数量逐渐增多,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越来越高,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就必须按照交通发的规定及时报案处理。如果在处理过程中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作出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一方不配合处理怎么办 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一、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要交税吗?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屋当然要交税。出租人(房东)为当然的纳税义务人,必须主动按章申报纳税。如果应纳税而未纳税的,出租人需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租金收入相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的20%的房产税,租金收入5%的...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


·入职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什么
      每当大学生毕业季,大量的学生就会从各大院校转向招聘市场。如果被企业选中的话就会通知你进行面试,如果面试也通过的话就可以去企业就职了。您需要在入职前准备好入职的资料,以免当误自己的入职,很多人对于入职需要提交的资料并不是很了解。 一、入职材料有哪些资料 1、入职填写资料表;2、体...


·商业车险重新买能获得更多赔偿吗?
      车主出于对自身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保障,除了购买交通强制险以外,还会购买商业险,加强应对各种交通事故风险的保障。但是一般来说商业车险一辆车只能购买一份,如果重新购买或者重复购买,能够起到其它的作用吗?本文本站的我们就针对“商业车险重新买能获得更多赔偿吗?”这一问题给您进行解答。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期限是多长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条链接:〈道路交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后误工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产生的实际修理费和误工费有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负担。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


·一、人伤交通事故被起诉自己应如何应诉?
      一、人伤交通事故被起诉自己应如何应诉?被告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的起诉书后,要做好应诉准备:1、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2、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自收到起诉书之日起十五日)。3、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4、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5、如认为受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