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强制性规定的司法解释中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合同的种类应该包括如下几种: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而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强制性规定一般以三种情况出现。

第一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直接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效力。

第二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但引致或结合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

第三种情况:强制性规定本身没有直接明确规定违法行为的效力,也没有引致到其他具体的法律条文中,更没有其他法律条文对其效力予以明确规定。

二、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几年?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强制性规定这是属于在双方签订好合同之后就需要履行好各自的责任,如果合同存在无效的情形,那么在认定合同无效的上面也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合同中的强制规定仅指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合同无效双方就不会存在该有的责任。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离职需要提前通知吗?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要离职需要提前通知吗?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合同到期不续签不需要提前通知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规定必须向单位提交一份辞职报告。你应该是你公司的内部规定。如果是你在工作期限合法应得的劳动报酬和公司规定应给予的奖励,...


·只签入职合同试用期合法吗?
      由于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处于弱势地位,故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法明确规定,职员入职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必须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在实践中,存在着用人单位只与劳动者签署了试用期合同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签了入职合同试用期合法吗? 一、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 ...


·招商引资合同范文
      招商引资合同范文 招商引资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为促进市区域实现科学发展健康的经济发展,甲方向乙方提出招商引资计划,经过乙方实际考察,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投资建设超市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
      合同的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 合同 补充协议 或者称为 协议补充 ,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 补充协议 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 协议补充 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 补充协议 之间是主从...


·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应怎么处理?
      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应怎么处理? 居间合同是一种由买卖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诺成合同,当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买房者和卖房者往往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而产生分歧。当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究竟哪方为过失方,如何划分责任?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签了居间合同后违约...


·合同不约定违约金吗
      合同不约定违约金吗 一、合同不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合同中不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也经常存在,但是这会失去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为了合同的完整性,建议必要时还是约定违约金。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水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水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水产品购销合同 第一条 品种和数量 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


·技术协作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技术协作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一方面在公司内会加强自身技术研发的力度,另外一方面会积极和其他公司或者科研单位寻求技术协作。在正式合作前,需要了解技术协作合同签订流程和管理办法,才能签订一份合乎规定的技术协作合同,并妥善管理。 一、技术协作合同签订...


·租赁方变更合同可以吗,有哪些条件
      租赁方变更合同可以吗,有哪些条件 一、租赁方变更合同可以吗 租赁合同如果签订,是有法律效应的。如果租赁期还没满,要变更,那就是违约,必需付给对方违约金。如果租赁期已满,就可以变更重新签约。还有一种是你现在不住这里了,但是租赁期还没有满,只要经过业主许可,是可以转租的,但是转租的...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侵犯财产性的一类犯罪,实施合同诈骗,往往涉及的钱财都比较多,因此,它诈骗的钱财要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解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什么,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