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重罪吸收原则是怎么样的?

重罪吸收原则是符合特定的情况之下,应当是按照《刑法》当中择一重罪处罚原则来进行处罚。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

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犯论,择一重罪处罚。(同样适用于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等)

2、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生产、销售刑法第141~148条产品,构成规定犯罪,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伪造 货币后出售或运输的,以伪造 货币罪从重处罚。

5、购买假币后使用的,以购买假币罪从重处罚。

6、行为人在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后又利用这些票证进行诈骗活动,是牵连犯,应择一重罪论处。

7、在暴力抗税中致人重伤或死亡,应当按照牵连犯的处断原则,从一重罪论处。

8、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9、以下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处理:非法拘禁罪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刑讯 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因刑讯 逼供、暴力取证而致人伤残、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员罪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打 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聚众斗殴罪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组织卖 血罪、强迫卖 血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

10、绑架中过失或者故意造成被绑架人死亡的,按绑架罪一罪处理。

1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按强奸罪定罪处罚。

1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

14、同时有11、12情形的数罪并罚。

15、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按照盗窃罪处罚。

16、以伪造选举文件等公文证件为手段破坏选举活动的行为,从一重罪处罚。 以暴力手段破坏选举致人重伤、死亡的,形成破坏选举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竞合,从一重罪处断。答案补充

17、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8、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19、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0、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21、盗窃技术成果等商业秘密的,按侵犯商业秘密罪处罚。

22、行为人以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定方式招摇撞骗,骗取了包括财产在内的各种利益,以招摇撞骗罪论处。如果所骗取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按处理想象数罪的原则,择一重罪处断。

23、既教唆又传授犯罪方法,则只定教唆的罪。

二、行政处罚择一重处原则是什么?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重在于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择重对行为人适用较重种类或者较高幅度的处罚。它表明应受处罚的行为是严重的,只有对行为人处较重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才能保持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

我们国家择一重罪处罚,在《刑法》当中和行政方面都有所规定。在刑法当中所作出的规定,主要指的就是重罪吸收轻罪原则。比如说如果是盗窃行为盗窃的是电力设备,那么就是择一重罪处罚。


·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实际案件中,有些犯罪虽然也使用了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所以,不构成诈骗罪。实践中,有诈骗行为的,还需要看是否符合规定的追诉标准才行。那诈骗罪追诉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


·刑事案件法院能退回检察院在侦查吗?
      刑事案件法院能退回检察院在侦查吗?可以退回检察院,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1、在对公诉案件审查时,如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检察院。2、在庭审中,如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法院会延期审理,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二、《...


·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刑事申诉是一种救济当事人权利的途径之一,但刑事申诉往往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同时法律对此也是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刑事案件申诉程序的,那到底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


·轻微伤刑事自诉案件吗?
      轻微伤刑事自诉案件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轻微伤是可以自诉的。自诉的审查:(一)程序的审查判断1、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自诉案件的条件的;(2)证据不充分的;(3...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
      刑事审判活动中,在宣读判决书的时候,有些犯罪分子的量刑是死刑,但执行却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期满后还会执行死刑吗?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二年的...


·刑法对赌博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刑法对赌博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赌博行为构成赌博罪的,对行为人的量刑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走私罪的立案标准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立案标准为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法律规定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判...


·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
       一、实施故意伤害拘留几天? 打架斗殴等故意伤害刑事拘留日期大概是在3-15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


·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的规定是什么? 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的规定是: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3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约7个月左右。重大复杂案件,公安阶段:逮捕后侦查羁押最长7个月;检察院阶段:最长6...


·生产伪劣农药罪会判多长时间
      生产伪劣农药罪会判多长时间1、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


·金融凭证诈骗罪客体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随着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金融诈骗也在不断上升,给我们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所以很多人对于金融诈骗并不陌生,但提到具体的金融凭证诈骗就只会一知半解,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什么是金融凭证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客体的构成要件。 一、金融凭证诈骗罪的含义 金融凭证诈骗罪(刑法第194条第2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