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一、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没有遗嘱不可以不给儿女财产,有此时没有遗嘱,那么在子女没有实施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违法行为时,即使是存活的父(母)一方,也是不能剥夺子女对付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订立遗嘱时可以不给子女遗产吗?

1、决定遗产由谁来继承是财产所有权人的权利,只有在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会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故父母有权按自己的意志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也可以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谈不上剥夺继承权,因为遗嘱继承和遗赠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2、但是,放弃继承权的子女不可以拒绝赡养父母。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由此可见,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非因财产继承关系而产生。所以,只要亲子关系存在,子女就应该尽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即便子女放弃了继承权,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赡养父母,除非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解除。这对于养父母子女之间也适用,因为收养关系一旦成立,父母子女关系也宣告成立,所以养子女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借口不履行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此外,现实中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父母在世期间,若是订立了遗嘱,且此遗嘱之中,并没有约定子女可以继承遗产的,那么在父母死亡后,子女是没有遗产的继承权的。但是对于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形,其他的继承人,是没有资格去剥夺子女的遗产继承权的,除非是能够举证子女杀害了被继承人,或者是举证有其他法定违法行为。


·法院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如何裁判
      法院对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如何裁判?1、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为什么冻结账户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这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为了争夺更多财产而私自将财产进行转移、变卖的情况,对此,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冻结,也就是法律上的离婚财产保护。那么,离婚财产纠纷法院为什么冻结账户?如何申请冻结账户?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详...


·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
      有的夫妻虽然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对孩子的抚养费做出了约定。但之后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却不愿意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孩子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


·不能国家赔偿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
      如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权行使过程中有损公民权益的话,作为权益受损者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而大多数的赔偿请求人对于不能国家赔偿申请的情形都有哪些并不是了解得特别清楚。要想解答此问题,就必须对国家赔偿的范围有所了解才可。 《国家赔偿法》 一、行政赔偿范围 第三条行政机关...


·离婚财产涉及其他共有权人的,是否追加为被告
      对家庭共有房屋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起诉,或者中止离婚诉讼,不应将其他家庭成员追加为离婚诉讼的共同诉讼人。 ...


·如何理解“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


·老公前妻要抚养费合理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是没有必要联系的,如果男方再婚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时候,这个时候如果男方的前妻来索要抚养费,作为妻子肯定会疑惑老公前妻要抚养费合理吗?您和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关于这方面的资料吧,看完您就会知道是否合理了。 一、老公前妻要抚养费合理吗? 1、离婚后,...


·遭遇被人骗婚了怎么处理才正确
      遭遇被人骗婚了怎么处理才正确?被人骗婚了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骗婚属于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婚内财产公证离婚时可以反悔吗
      婚内财产公证离婚时可以反悔吗?不可以,关于对夫妻双方的法律效力,本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财产关系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按照约定享有财产所有权以及管理权等其他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约定财产制最基本...


·离婚财产成年子女过户手续是什么?
      离婚时很多人不愿意的的事情,但是矛盾的激化让两个人不得不去离婚来解决,在离婚的时候主要要进行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也就是房产的分割,有时候家庭会把房产给与子女,那离婚财产成年子女过户手续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财产成年子女过户手续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


·离婚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夫妻双方想要离婚但是两个人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情况现在频繁发生,因为我国的离婚率很高,并且在逐年增加,因此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一直是离婚夫妻主要解决的问题,那离婚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 在律师代理的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