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一、没有遗嘱可以不给儿女财产么?

没有遗嘱不可以不给儿女财产,有此时没有遗嘱,那么在子女没有实施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违法行为时,即使是存活的父(母)一方,也是不能剥夺子女对付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父母订立遗嘱时可以不给子女遗产吗?

1、决定遗产由谁来继承是财产所有权人的权利,只有在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会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故父母有权按自己的意志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也可以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谈不上剥夺继承权,因为遗嘱继承和遗赠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

2、但是,放弃继承权的子女不可以拒绝赡养父母。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由此可见,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非因财产继承关系而产生。所以,只要亲子关系存在,子女就应该尽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即便子女放弃了继承权,也不能以此为借口拒绝赡养父母,除非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解除。这对于养父母子女之间也适用,因为收养关系一旦成立,父母子女关系也宣告成立,所以养子女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借口不履行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此外,现实中拒绝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父母在世期间,若是订立了遗嘱,且此遗嘱之中,并没有约定子女可以继承遗产的,那么在父母死亡后,子女是没有遗产的继承权的。但是对于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形,其他的继承人,是没有资格去剥夺子女的遗产继承权的,除非是能够举证子女杀害了被继承人,或者是举证有其他法定违法行为。


·离婚三个月大的孩子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
      离婚三个月大的孩子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做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1、抚养费的内容: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


·一、夫妻财产一方死去如何分配财产?
      一、夫妻财产一方死去如何分配财产?夫妻财产一方死去分配财产是对死亡一方的财产通过继承来分配。针对夫妻一方死亡财产怎么分配的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的一点就是,哪些财产属于死亡一方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的,应当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至于夫妻间有对于这方面的约定的除外,在分割遗产时,先对...


·夫妻共同财产会给后代分割吗?
      夫妻共同财产会给后代分割吗?夫妻财产的分割是可以分割给后代,夫妻二人可以随意处分财产,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在男女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把家庭财产分成三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对于此国家是无权干涉的。其实那一份可以看成是夫妻双方赠与给孩子的。关于孩子是否有权利分割家庭财产...


·一、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立案标准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涉嫌贪污罪。贪污罪立案认定标准为:1、是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具有刑事违法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由男方或者是女方拥有,若是各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那么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来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


·起诉离婚的概念:
      起诉离婚的概念: 起诉离婚又称诉讼离婚(Divorce litigation),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 二、在重庆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规定:
      不赡养父母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


·一、离婚隐瞒财产起诉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离婚隐瞒财产起诉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隐瞒财产起诉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另一方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分割被隐瞒的财产,当然提起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应遵守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为当事人发现该隐瞒的财产次日计算两年内。 二、相关法律依据 ...


·法院可以判离婚的几种情形
      法院可以判离婚的几种情形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情形,法院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说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以下情形:(1)配偶一方存在重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