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前财产遗嘱给父母和婚后有啥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婚前财产遗嘱给父母和婚后有啥区别?

一、婚前财产遗嘱给父母和婚后有啥区别?

婚前财产遗嘱给父母和婚后存在的区别在于财产的性质不同。前者是个人财产,可以随意的定义遗嘱,但是后者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必须要予以分割,或者是经过对方同意才能够定义财产。婚前财产范围如下所述: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财产分割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有什么?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而协议一般是一个大家庭在发生子女结婚等情况后,为了分开生活,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的协议。他们主要区别有几点: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则需要一个家庭里所有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协议上签字后,协议才发生效力。

2、遗嘱处分的是个人财产,对他人财产做出的处理无效。而财产分割协议里处理的既有个人财产,也有共同财产,协议生效后,处分财产的行为就算完成了,当事人不能反悔。

3、遗嘱有多种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多种形式,财产分割协议主要是书面形式。

4、遗嘱订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财产分割协议签字生效后不能撤销和变更,除非签字人协商一致。

我们国家结婚之前所获得的一些财产是归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拥有的。所以可以随意的进行一些支配,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也是拥有完全的产权,订立遗嘱是有效的,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就不能够随意的订立遗嘱。


·老人去世后家庭财产分配是否按照遗嘱执行老人去世后
      老人去世后家庭财产分配是否按照遗嘱执行老人去世后家庭财产分配需要按照遗嘱执行。没有合法遗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同一顺序继承人协商继承。二、遗嘱的继承顺序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2021年1月1日实施)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几种:1、与他人重婚的;2、婚内与他人同居的;3、婚内实施家庭暴力的;4、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5、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其中“家庭暴...


·起诉离婚书怎样写,应包括哪些内容?
      当今社会很多夫妻面临着离婚的现状,虽然是您不愿意面对的现实,一旦夫妻双方遇到这种情况,不仅要知道财产该怎么分配,还要知道怎么写离婚书,那么到底起诉离婚书怎样写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具体应该怎样写起诉离婚书。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


·身份证可以结婚吗?
      身份证可以结婚吗可以,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


·起诉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一、起诉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是哪里?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


·中国新婚姻法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古代提倡早婚早育,对于达到年龄而不结婚的是会受到双倍赋税的惩罚的。但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使人口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我国提成晚婚晚育,对结婚的年龄也加以限制,具体来说,中国民法典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一、结婚年龄确定的依据: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流程都是一无所知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详细讲解了起诉离婚的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


·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关系?
      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关系?认定事实婚姻的条件有以下几个: 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其实,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中,已经没有事实婚姻的这一说法。...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会不利
      先提出离婚的一方是否会不利?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不会对本人合法权益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公民有提出离婚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


·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隐瞒财产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时,夫妻双方会进行财产分割。但是夫妻的财产状况千差万别,离婚时稍有疏忽,就可能会遗漏某项财产。而且有些人为了多分财产或者使对方少分财产,离婚前就会转移隐瞒财产。如果出现了这些情况,离婚后还能因为财产起诉吗?起诉都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此时离婚隐瞒...


·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
      一、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不参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获得的实物或者货币形式的财产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 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 ),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 无关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