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直系亲属遗嘱继承房产过户手续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可以通过遗嘱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的设立时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意愿。设立遗嘱的见证人员见证遗嘱的设立和继承,继承时没有按照遗嘱进行办理的,可以取消遗产的继承。



·农村建房协议书该怎么写?
      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好转,很多农村人口会选择到城市买房,但是会有更多人因为习惯了农村的居住环境因而选择自己建房,一般农村建房都是委托施工,就是将房子的主体工程或者包括装修全部在内一起打包给施工方,那么农村建房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我们来看一下。 农村建房协议书 甲方(全称): (以...


·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常说这世界上最伟大的爱就是来自于父母的爱。这种爱不会随着时间的消失而不存在,也不会因为任何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即使父母已经离婚了,但是如果有孩子的话,相信双方对于孩子并没有什么恶意,也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弥补孩子。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父母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孩子...


·离婚房产析产委托书的申办流程内容有哪些?
      离婚房产析产委托书的申办流程内容有哪些? 离婚房产析产委托书是发生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在置办手续的过程中,对双方原婚姻存续期间内的共同财产进行梳理和分割(原结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包括其中),夫妻双方因此就个人对共同持有的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


·商品房买卖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纠纷双倍赔偿的情况有哪些在商品房的买卖过程中,其实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而由于商品房的价值比较大,因此一旦产生纠纷当事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此时就需要正确的来处理相应的纠纷,才有可能减少损失。那通常该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一、如何评估二手房的折旧费?
      一、如何评估二手房的折旧费? 房屋折旧是房屋价格补偿的形式,即房屋的折旧费。折旧费是指房屋建造价值的平均损耗。房屋在长期的使用中,虽然原有的实物形态不变,但由于自然损耗和人为的损耗,它的价值也会逐渐减少。这部分因损耗而减少的价值,以货币形态来表现,就是折旧费。确定折旧费的依据是...


·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
      关于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其实有可能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也有可能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当然此时还要看是以谁的名义来购买,情况不同日后夫妻要是离婚的话,具体对该按揭房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到底父母出资的按揭房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离婚时父母出资的按揭房产...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一次性付款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价位低的小单元的楼盘销售,您都比较了解,下文我们将向您介绍另外两种方式,如何分期付款买房子以及如何按揭贷款买房。请看详细内容。 一、如何分期付款买房子 一般是在付清...


·房管局报公证的他项权证是否必要?
      贷款本身就需要繁杂的手续和材料才能够得到受理却仍然不能保证最后的成功,但是如果能够在房管局办下了他项权证就能够增加贷款的可能性,但是公民在办理之前为了让自己不会被侵权而专门去作了公证,那么,房管局报公证的他项权证是否必要? 一、房管局报公证的他项权证是否必要? 它项权利是以登记完...


·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也是有可能出现违约的情形,对于当事人而言,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实际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此之前必须要先了解清楚二手房买卖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对此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二手房买卖违约有哪些情形 在房价变动频繁的当今,一些二手房交易中的卖房人缺...


·房屋中介费能怎么收费
      房屋中介费收取:1、房屋咨询费。包括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前者按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后者按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简繁结合标的额度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300-1000元,难度较大的报告,标准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0.5%。2、房屋价格评估...


·提到公摊面积这一概念,相信每个购房者都不觉得陌生,但若是问公
      提到公摊面积这一概念,相信每个购房者都不觉得陌生,但若是问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大多数人又都含糊其辞。由于公摊面积的计算极其专业,因此许多开发商就利用了购房者的“无知”来牟利。为了避免落入开发商的陷阱,我们需要知道房屋公摊面积变大怎么办,此时该如何维权。 一、房屋公摊面积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