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都有哪些?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4、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5、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7、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收到恐吓电话说欠钱不还怎么办?
      收到恐吓电话说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收到恐吓电话说欠钱不还怎么办? 可以报警或者是直接向法院起诉来进行解决,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


·欠钱不还怎么办只有电话号码了?
      欠钱不还怎么办只有电话号码了?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处理。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


·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一、公司债券换股票可以吗 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指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一、个人借款利息怎么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数),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既然利息约...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
      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该怎么计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


·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可以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无限授权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债务人,在空白借款合同上签字的行为应视为其清楚、理解合同内容,同时也表明其放弃核实债权人的身份信息,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观上具有与不特定的债权人成立借款关系的意思表示,该行为应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概括性授权。空白借款合同的相关内容被明确后,对该债务...


·挪用疫情的救灾款物属于犯罪吗
      挪用救灾物资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应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


·有借条没对方身份证可以进行起诉吗
      有借条没对方身份证可以进行起诉吗 一、有借条没对方身份证可以进行起诉吗 向法院起诉,可以不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只要能够提供被告的住址就行。进行起诉把起诉状递交人民法院就可以。 二、民事起诉一审的具体流程 (一)、起诉前准备 1、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对方身份信息、证据和...


·债务的抵消要符合什么条件
      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二、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


·民间借贷案件中,出借人没有借条的,是否可以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出借人没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