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什么?

一、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什么?

继承父母财产的新政策是: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法律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继承篇中对继承顺序和比例均作了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子女来说,如果想要继承父母的财产的话,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因为毕竟子女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明文规定的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这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代位继承能取得多少遗产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
      代位继承能取得多少遗产代位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少,亦不受辈数的限制,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即两个或两个以上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或母的一份,不能按人数参与平分遗产。关于对弱者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


·民法中监护人依照被监护人意愿处置遗产有效吗?
      民法中有关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相关规定是比较严格的,监护人是不能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的,那么关于被监护人的遗产问题,其规定是否跟普通财产一样呢,民法中监护人依照被监护人意愿处置遗产有效吗,我们针对这一问题谈了谈自己的看法。1.有,但是是附条件的处置权。只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更处...


·一、父母去世兄弟不放弃继承权可以强迫其放弃吗?
      一、父母去世兄弟不放弃继承权可以强迫其放弃吗?不可以,放弃继承权必须是自愿的。放弃继承权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的身份属实,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3、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


·代位继承的共有权确认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代位继承的共有权确认纠纷是怎么规定的? 遗嘱具有否定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有遗嘱的,遗产先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才按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所以说,遗嘱不仅可以否定代位继承权,还可以直接否定法定继承权。(一)代位继承的取得的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


·二婚离婚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之所以社会上有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婚姻不能经营下去。那么夫妻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各种问题,这也是离婚案件中最棘手的问题。对于二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也许很多人会很疑惑,是否和第一次离婚的法律规定一样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二婚离婚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吧。 一、再婚夫妻有相...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 一、 对于放弃继承怎样办手续? 放弃继承的手续,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开始遗产继承时间是多长时间?
      开始遗产继承时间是多长时间?开始继承时间是在被继承者死亡时就可以开始继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这两种方式都属于公民在法律上的“死亡”,其死亡时间也都应有法律明确规定。(一)自然死亡时间的确定。自然死亡亦称生理死亡或公民生命的绝对消灭。根据司法实践,...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
      继承人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


·继承法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继承法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民法典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遗赠人: ,性别: ,年龄: ,汉族,住 。 遗赠人: ,性别: ,年龄: ,汉族,住 。(称甲方) 扶养人: ,性别: ,年龄: ,汉族,住 。(称乙方) 甲方系夫妻关系,现年事已高,体...


·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
      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有哪些 一、起诉证明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手续有哪些?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起诉状正本和副本均必须提供原件,原告为个人的必须亲笔在"具状人"一栏中签名。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包括下列证据: (1) 证...


·农村谁继承家产谁养老吗?
      农村谁继承家产谁养老吗?不是。是否赡养老人与老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给财产没有关系。子女即使放弃了继承权,也有必须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1、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也是作为子女的“天职”,因此,不管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