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追诉期是多久?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老人去世遗产分配追诉期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遗产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遗产分配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老人去世后对多长时间之内分割遗产没有限制,但遗产分配纠纷不可能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为在本人的继承权受到侵犯了的情况下,本身就应该及时处理。遗产分配比例、或者继承权纠纷等,不能协商处理的都可起诉。


·公民去世后抚恤金是否继承分配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公民去世后抚恤金是否继承分配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


·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一、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


·遗产继承必须要到开户行吗?
      遗产继承必须要到开户行吗?这个不需要到开户行。只要有相关证明在哪里都可以。在附近的小支行都可以办理。但要带着能证明的手续才行。需要遗产继承公证书和其他相关户口身份证等,存款可以到异地进行支取,定期存款在外地可以支取,用户进行异地卡内人民币定期类存款通zhi存通兑业务时,需要支付一...


·一、法定继承、遗嘱和遗赠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遗嘱和遗赠的区别是什么?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也是很明显的。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


·可以放弃一部分继承权吗
      可以放弃一部分继承权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


·分割遗产民事诉讼请求是怎样的?
      遗产纠纷对我们来说并不少见。在遗产纠纷中,子女不满遗产分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起诉人需要提供书面起诉状,说明其请求和事由,还需要提供能够支持其分割请求的证据。那么,分割遗产民事诉讼请求是怎样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什么是遗产纠纷?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


·未出生的孩子的继承份额是多少?
      未出生的孩子的继承份额可以保留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也就是说,孩子没下生之前,孩子应该继承的份额先保留。如果孩子正常出生的话,孩...


·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
      遗产继承过程中公证是必不可少的,那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相信很多人对于这些问题都不是很明白。下面将针对这些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遗产继承公证书在哪里办 公证当然要找公证处办,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


·公务员死后抚恤金继子有权继承吗
      公务员死后抚恤金继子有权继承吗?抚恤金不是遗产,继子不能继承。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就其性质看,抚恤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二、法定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法怎么规定的?
      没有遗嘱的遗产民法典怎么规定的?“没有遗嘱又没有遗赠抚养协议的存在的时候呢,就按照法定的继承去继承遗产。那么继承的顺序是这样子:第一,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层次,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不参与继承的,那么如果没有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清偿纠纷的管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被继承人清偿纠纷的管辖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