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继承法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继承法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民法典的遗赠扶养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遗赠人: ,性别: ,年龄: ,汉族,住 。

遗赠人: ,性别: ,年龄: ,汉族,住 。(称甲方)

扶养人: ,性别: ,年龄: ,汉族,住 。(称乙方)

甲方系夫妻关系,现年事已高,体弱多病,现经与乙方协商,根据有关规定,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由乙方承担甲方的衣、食、行、医疗、殡葬等费用,直至甲方两位遗赠人“百年”为止。

二、乙方享有受赠甲方全部财产的权利。包括位于 号房屋五间,西房三间以及其他附属建筑;甲方的全部生活用品及存款等。

三、甲、乙双方应信守承诺,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权利义务,永不反悔。

四、双方指定 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协议书的履行。

五、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 村委会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立遗赠人: (夫妻签字)

扶养人: (签字)

见证人:

日期: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有哪些?


1、扶养人的义务:

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对受扶养人负有扶养的义务。该义务自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起即发生效力,且是继续性的。

2、受扶养人的义务:

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负有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不得擅自处分。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特征是怎么样的?


(1)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

(2)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

(3)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应以书面形式订立。

(4)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如撤销、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5)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遗赠扶养协议是由遗赠人和扶养人进行签订的,对于此协议是属于有偿协议,双方在进行协商的时候就要确定好, 因此在写的时候就要把双方所表达的意愿注明清楚,只要有遗嘱扶养协议的存在,那在被继承者死亡了之后就需要按此条款来进行分配。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适用范围是什么?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我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夫妻遗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可以看出
      夫妻遗产的认定是怎样的可以看出,夫妻互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在夫妻间遗产继承中,最重要的是需要认定哪些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包括:...


·继承侵权纠纷失效规定是什么?
      继承侵权纠纷失效规定是什么?(1)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三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


·被继承人去世无遗嘱继承手续有哪些
      被继承人去世无遗嘱继承手续有哪些?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


·母亲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
      母亲和儿子谁是第一继承人?母亲和儿子都是第一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知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道,由第二顺序继...


·在我国关于代位继承的目的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代位继承的目的是什么? 因为继承者是我国法律当中规定的一种继承的方式而已,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


·遗产起诉期限有规定吗?
      遗产起诉期限有规定吗?继承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接受遗赠继承的时效为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回...


·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1.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②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


·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继承公证的程序
      继承权是继承人享有的权利,但是在实际中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还是很常见的,所以,有的人为了防止发生纠纷,就会采取申请继承公证,那么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 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1)...


·一、根据抚恤金继承法全文的规定那些人可以获得抚恤金?
      一、根据抚恤金继承法全文的规定那些人可以获得抚恤金? 根据抚恤金继承法全文的规定只有国家的工作人员或者是军人才可以获得抚恤金,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工亡职工配偶男...


·代位继承抚恤金合法吗?
      代位继承抚恤金合法吗?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的。而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因为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