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发明人职务发明条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一)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本职工作即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职务范围,属日常工作职责的范围,既不是指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指个人所学专业的范围。从事日常工作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的“本单位”包括:职工的人事隶属单位和临时工作单位(如借调人员从事工作的借调单位、专业人员的受聘单位等。)“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是指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安排承担的短期或临时的任务。单位如果安排特定人员参加本职工作以外的为特定目的而是定的研究开发任务时,应当签订协议,明确任务范围,并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免发明创造完成后,双方为该发明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而产生纠纷。3、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应当注意,退职、退休、调动工作后作出的发明创造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能构成职务发明创造。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联系。发明创造的当事人在从事与本专业相关工作有联系的、发明人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发明创造都属于单位的发明创造。专利权一旦申请后,如发现任何个人和单位进行侵害时,应及时的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案进行处理。



·一般那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一般那种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构成侵犯商标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相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可能造成混淆的; 这种行为是最常见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它主要包括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


·网上商标侵权的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
      网上商标侵权的管辖法院规定是什么?网上商标侵权的管辖法院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关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管辖的原则,也可用来作为界定网络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参考。该条司法解释规定:“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


·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
      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对于表演活动中的表演者来说,其依法享受领接权,领接权和著作权同属知识产权保护的范畴,两者关系密切,那么邻接权受著作权保护么?两者有何区别?我们根据有关资料整理了如下文字,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一、什么是邻接权?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 neighboring...


·专利商标许可合同范本内容有什么?
      专利商标许可合同范本内容有什么? 专利是一个品牌的标志,对于好的专利商标能让消费者一下子记住,所以有个商标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申请商标需要专利商标许可证,那么就涉及到需要签订一份商标专利合同,那么专利商标许可合同范本内容有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专利商标许可合同范本内容有什...


·商标抢注大类有多少种?
       商标抢注大类有多少种? 商标 共有45大类其名目如下: 第一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二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


·商标的著作权保护方式是什么?
      商标的著作权保护方式是什么?1、及时注册商标对公司形成和使用的所有商标根据国家商标法及时注册,使其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以保护商标的专用权。在国内进行保护的同时,要注意国际商标注册保护,防止出现商标被抢注而出现的侵权纠纷。2、按需要进行防御注册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


·技术成果的专利权归谁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根据具体情况,在实践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时,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该优先权的基础在于各方依合同的约定投入了资金并具体完成了研究开发任务。优先...


·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一、原始取得商标需要使用备案吗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制度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根据《商标法》第43条第3款规定,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备案。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因此只有许可他人使用或者是被许可使...


·商标授权人能举报商标侵权吗
      可以的,如果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抄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或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以及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都有可以举报其商标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


·专利权的发明人有什么权利?
      专利权的发明人有什么权利?1、利权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即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2、专利权授予后,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获得奖励的权利,中包括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这种精神奖励也属于人身权,形式可为授予专利证书副本、奖章、给予表扬等等。这些人身权都是属于发明...


·软件类商标抢注后怎么办?
      软件类商标抢注后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