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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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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从前我国对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捏造的事实,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没有进行处罚的,但自刑法修正案九开始,这样的行为就会构成虚假诉讼罪,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而关于虚假诉讼罪司法解释,目前我国尚未制定,但有相关的刑法规定,接下来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虚假诉讼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不仅浪费宝贵的民事司法资源,导致真实诉讼无法得到及时审理,严重妨害司法公信力和判决权威性,同时还可能对法官职业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四)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在《刑法》中对虚假诉讼罪做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上文中已经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同时带来的还有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的内容,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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