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修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修改有哪些?在2014年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最终版改革方案出来之前,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是经过几次修改的,那么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作了哪些修改?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是意味着基层人民也能办公司吗?将在下午为您作具体阐述。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修改有哪些?

1、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
(1)将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中的“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2)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三款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3)将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中的“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修改为“有符合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4)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有关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的规定。
2、为了进一步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期限。
(1)删去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有关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的规定;(2)将第八十四条第一款中的“一次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发起人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修改为“并按照章程规定缴纳出资”。
3、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零元也能办公司吗?
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低了公司注册的门槛,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零元也可注册个公司。但是他也指出,在现实中,这种零元注册的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在商业经营合作中,零元的注册资本,使得公司的信誉和认可度,都会让人产生怀疑。而且,办理公司,仅仅有注册资本远远不够,还需要公司运作成本、经营场所等。毫无疑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的修改降低了普通百姓登记注册的门槛,这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家“为人民服务”的方针,而对于个人而言,是否想要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更要结合自身情况,包括个人兴趣个人能力等等。祝您生活愉快,如有任何需要都可以联系我们。



·分公司的合同签订权限有吗?
      分公司的合同签订权限有吗?这要看实际的情况,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而非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不能独立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但在诉讼过程中,分公司还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的;没有总公司授权,办理产权证和土地证盖的是分公司的章,是没有效力的。《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


·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
      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 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其实法人是一个公司的代表,拥有很大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是董事会所提供的,所以,法人是不可以解散公司的。按照我国相关要求,解散公司只能够董事会进行。相信您不是很明白,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知识。 公司法人可以解散公司吗?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提升企业综合素质,全面、客观、科学、公正地反映企业合同与信用状况,严格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江苏省合...


·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什么?
      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什么? 融资是企业为了扩大发展,或是为了周转资金的需要等原因,而进行的较为常见的经济行为,就目前市场形势来看,中国小微企业融资存在者融资困难的现象,虽然很多人一直致力于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但是一直以来都收获甚微,那么中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什么呢? ...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于进行了相关条例的修整,形成了新公司法,其中主要修改了三个方面。那么,关于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具体修改了哪些内容?我们搜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第一...


·在我国企业融资需要什么资料?
      在我国企业融资需要什么资料? 融资对于公司来说其实也是属于一种理财的行为的,但是融资区别于传统的商业贷款的这种模式,一般都是需要专业的决策,选择合适的方式从投资者跟债权人的手中去筹纳一部分的资金。企业融资前期准备的材料特别的多,第一次融资的公司可能不太了解在我国企业融资需要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的基本流程 1、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在发起时应该订立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股东协议书,以明确发起人在公司设立中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首先要对拟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预测、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和组建法案,在此基础山上,二...


·侵犯装修公司名誉权怎么处罚?
      侵犯装修公司名誉权怎么处罚? 一、侵犯装修公司名誉权怎么处罚?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三...


·公司法中小股东的影响有哪些
      公司法中小股东的影响有哪些 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有大大小小的股东组成的。通常来说,出资人就是公司的股东,但是出资人所出金额的多少不同,肯定在公司扮演的角色就不一样。一个大型的公司,和正规的公司,是需要遵循股东的各项权益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中小股东的影响有哪些? 公...


·设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设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设立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的行为认定
      1.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等六方面的因素。 2.公司和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有财务记载是否定公司人格时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在有财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