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市登记结婚流程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北京市登记结婚流程是什么

一、北京市登记结婚流程是什么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

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第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颁发结婚证;对当事人有《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情形,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属于本婚姻登记机关管辖的,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有权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对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不一致、损毁或者无效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

二、北京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簿

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应与实际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

2、身份证

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

(1)、身份证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与户口簿一致。

(2)、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到公安部门换发新身份证;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使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3、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4、证件照

双方三张大二寸(长5厘米宽3.8厘米)免冠合影证件照片

法律依据:《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

第五条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公证、认证的声明和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证件、证明材料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中文翻译文本。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提交三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填写声明并签字。当事人签署声明时,应当有婚姻登记员在场。

从大体上来说,我国内地各地区的民政局在办理结婚证的流程上是差不多的,最多也是有一些细微上的差异。不过,鉴于在内地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身份不同,因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中的要求,当事人在申领结婚证的时候,需要准备提供的证件材料也不一样。除此之外,对于办理结婚证的双方,也会有严格的条件要求,这点在《婚姻法》中也是有规定的。








·事实婚姻导致的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一、事实婚姻导致的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关于事实婚姻,如果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夫妻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现在所谓的事实婚姻其实是同居。如果事实婚姻想要起诉离婚的话,只要解除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即可。人民法院在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


·离婚重庆农村儿童抚养费是多少?
      现如今,农村离婚的情况也不再稀奇。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其中对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等都会做出详细规定。根据经济发展条件不同,每个地方农村子女抚养费的标准也不大一样。那么离婚重庆农村儿童抚养费是多少?下面我们透过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


·离婚后没有能力给抚养费如何处理
      离婚后没有能力给抚养费如何处理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百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度子女抚育费。(2)如果一方拒不交...


·女方怀孕期间能协议离婚吗
      女方怀孕期间能协议离婚吗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有哪些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从这条法律种我们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离婚后可以分割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呢?根据《婚姻法》第十...


·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做?
      离婚是一件比较悲伤的事情,但是很多人离婚只是无奈的做法,因为夫妻双方之间的矛盾假话如果继续生活在一起就会给双方都造成一定的不愉快,因此需要离婚来结束,离婚的时候还是需要解决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应该怎样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做? ...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离婚之后双方夫妻最大的问题就是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在离婚之后双方之间会就财产分割签订协议,为了保证这份协议的法律性是可以对协议进行公证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手续如何办理的吧。 一、离婚财产公证办理 离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


·逮捕没有通知家属是合法的吗?
      一、逮捕没有通知家属是合法的吗? 逮捕没有通知家属是合法的,家属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家属不能见到他本人。 1.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


·小三可以告已婚男人重婚吗?
      小三可以告已婚男人重婚吗?小三不可以告已婚男人重婚,毕竟不是受害者,所以不能提起自诉。小三在法律上没有条文可维护自己的权益,本身是不为公众认可的群体,更是舆论谴责对象,婚外情道德上也只是会被谴责,并没有法律制裁措施,对于维护婚姻稳定上来说,小三和那个男人都是错误方,男女之间私人间...


·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如果婚姻双方对婚前的财产没有约定,根据婚姻法上述规定,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而且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 ...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在生活中,由于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给人们造成了人身损失的情形,您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的。如看新闻报道的冤假错案等等,国家需要按照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那么您是否知道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有哪些一、支付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