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性质属性差别:不动产证的出现源于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同时也是为了日后颁布房产税制度奠定基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房产证是一个很重要的证件,但不动产证是“三证合一”的产物,法律效益更高一些。不动产证可以被视为新版房产证,但房产证却不能被视为旧版不动产证。

颁发机构差别:房产证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发放的,而不动产证是由国土资源部所颁发的。

信息内容区别:不动产登记证是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二合一的证书,上面不仅有房产证上该有的基本信息外,还有像宅基地等信息。因此,在有不动产登记证的情况下,房产证则变成了一个“附属品”。

“红证”、“绿证”、“黄证”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红色:房产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合一的证,(商品房,可自由交易)

绿色:土地性质为国有的房地产权证,分为国有出让和国有划拨两种土地性质。(出让性质的可以正常交易,划拨性质的必须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后,转为出让性质才能正常交易)

黄色:红绿证用地情况之外的房地产权证,比如以征用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职工购买的平价房、优惠价房等情况。

最早的时候,证件划分比较考究,不过后来因为各地区发展和改革,就简化了。因此,颜色也不一定代表什么了,基本上同一地区的房屋证件颜色是统一的,以红色为主,绿色有之,黄色已经很少见了。


·买房未告知有腰线层怎么处理?
      买房未告知有腰线层怎么处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


·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一、按揭贷款房产离婚时属于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不少房屋吗买卖合同纠纷都是因为合同无效导致的,而要想解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那么就必须要先知道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的合同无效。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实际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


·未办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转让
      未办房产证的房子是否可以转让 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 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应有的流程: 1、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以给开发商致电查询); 2、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过户长时间; 3、协商违约责任; ...


·通常进行房屋赠与的都是发生在近亲属之间,在进行房屋赠与的时候
      通常进行房屋赠与的都是发生在近亲属之间,在进行房屋赠与的时候,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赠与合同,避免各自的利益受到损害。对此,有人就有疑问了,这个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赠与要办理登记吗?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第一种情况:《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购房时,双方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者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全部是个人出资的,即使产权证上只写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说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夫妻离婚房屋析产需要缴税吗?
      一、夫妻离婚房屋析产需要缴税吗? 1、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


·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
      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 一、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 不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但还应该以过户登记为准,如果不进行产权登记的,可能造成自己利益受侵害。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


·婚后房屋赠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婚后房屋赠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


·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
      房屋买卖的时候需要缴纳许多税费,其中有一中税费是印花税。虽然很多人知道印花税,却不知道印花税缴纳的主体有哪些?那么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印花税是双边征收吗 房屋买卖印花税不是双边征收,只对卖出方征收印花税。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