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方面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方面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安搜索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2、而安全文明施工费属于措施项目费的一个子项;

3、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

其中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4、环境保护费包括:施工现场的扬尘采取洒水措施治理;施工噪音控制措施;施工现场排污治理措施等发生的费用;

5、文明施工费包括:施工现场围栏规范搭设;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语、标示;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卫生整洁;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现场统一着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教育培训及管理等所需费用;

6、安全施工费包括:现场安全管理 机构人员设置、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设施费用(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临边防护及各种防护设施、安全设施的检测等)、安全标示标牌标语等所发生的费用;

7、临时设施费包括:现场临时办公室、门卫室、库房、作业棚、实验室、厕所、现场场地硬化、生活区的食堂、宿舍、卫生间及场地硬化等发生的费用。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几种

(一) 安全施工措施

1、 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货物运输安全。

2、 做好路面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以及隔离栏,设置专门人员进行车辆及行人进行安全引导。

3、 现场施工人员穿着警示服装,提醒过往车辆、行人注意,以免引起伤亡。

4、 现场焊接时设置封闭栏、划分安全区域,以免误伤行人。

(二) 文明施工措施

1、 按照“集中施工、快速施工、文明施工”的十二字方针,总结我单位的以往经验,形成良好的施工环境和氛围。

2、 施工现场机械材料整齐堆放,垃圾集中处理,不影响周围居民和行人日常生活。

3、 减少施工噪音,施工人员文明用语。

4、 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对异常情况及明处理。

5、 项目经理须在现场监督施工人员的施工工艺与安全、文明施工行为。

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要求是非常重要的,要求的制定是基于施工实际情况,每个细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尤为重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施工企业负责使用,并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89号)“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的规定。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厂房工程承包范围内容需要注明哪些? 在社会生产经营活动中,关于建筑行业常见的工作合同中包括了厂房工程的承包合同。厂房工程承包属于建筑行业的基础工作之一,目的是利用各行业的行业优势进行工程不同方面的承包作业活动。在现实工作情况中,交易双方应事先对承包项目进行商议,敲定合作细节,书...


·员工不想做随时可以辞职吗
      员工不想做随时可以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法劳...


·怀孕期间绩效工资可以发放吗?
      怀孕期间绩效工资可以发放吗?一般不发放,在产假期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即可,不享受单位的工资绩效。根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


·劳动合同法违反竞业限制责任如何承担?
      商业机密是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有时候员工会和企业签署一份竞业限制协议,规定了员工的保密义务。关于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也有具体条文。现实生活中,员工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况非常多。那么劳动合同法违反竞业限制责任如何承担?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令;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例如:劳务公司外...


·《工程招投标法》全文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招投标法》全文规定是怎样的 其实我国并没有工程招投标法这部法律,但是我国制定颁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而这部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十分广泛,因此很多人都很关心这部法律的内容。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带来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全文,供您阅读。 工程建...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举证责任将有谁承担?
      在诉讼案件的举证环节虽然主张“谁主张,谁举证”,但是诉讼案件毕竟事关当事人双方,这也就意味着双方都有举证责任。但是在举证责任并不是平等的分配,在实际操作中会有明确的举证责任承担者存在,另一方主要是质证。那么劳动关系建立时间的举证责任将由谁来承担呢? 一、劳动关系建立时...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
      成年子女丧失劳动力还有子女抚养义务吗? 您都知道,孩子在成年之前是需要父母进行抚养的,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子女因为一些原因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子女已经成年了父母对子女还有抚养的义务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


·工程款纠纷要怎么处理
      工程款纠纷要怎么处理 一、工程款纠纷要怎么处理 1、用连带责任制度对农民工工资给予特殊保护。 2、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合同的计价标准为结算依据。 3、拖欠工程款应计利息,起算时间按不同情况计取。 4、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必须事先发过书面催告。 5、垫资作有效处...


·教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
      教师被辞退有什么补偿?被辞退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结算工资待遇,有编制的教师 ,不会被轻易而解聘。除非该教师严重违反学校的纪律或者国家的法律。有编制的教师被解聘,如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工作调动,调动到其它的学校工作。二、教师被辞退的相关法律规...


·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机构?
      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