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醉驾先交罚金都是缓刑吗

不一定,罚金仅仅是附加刑,与主刑没有直接关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

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什么条件可以判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二)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 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缓刑在法理上不存在“争取”的说法,必须严格按照案件情况以上述适用条件来决定,但如果是存在可缓可不缓的临近点,有些工作就需要做了。

罚金既是一种财产刑又是一种附加刑,而缓刑是一种主要的刑罚手段,对于缓刑的判决结果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的,并非罪犯自己愿意交罚金的话就可以争取到缓刑了,缓刑只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而且量刑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这部分罪犯,也并不是在缓刑判决才适用于罚金。

罚金是刑事处罚的附加刑。醉驾不管情节严重还是不严重,都会吊销驾驶证的,如果有重大事故的发生,当事人不但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并且规定五年之内不可以考取驾驶证,给自己会带来很多麻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来
      在进行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是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的,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进行确定责任。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来呢?如何审查事故认定书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几天出来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实简单,责任清楚,...


·一、交通事故脑梗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脑梗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脑梗赔偿规定是按照实际所造成的损害来进行金钱的赔偿,具体的项目包括由医疗费,误工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般来说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主要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以及其他合理费用。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


·不动产物权的指示交付的条件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的指示交付的条件有哪些?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索赔具体?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索赔具体有哪些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是彼此对应的,即全部责任对应无责任、主要责任对应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对应同等责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


·一、交通事故后可以报警吗?
      一、交通事故后可以报警吗? ? 发生事故之后必须报警,公安部令第104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交通民警应严格依照规定时限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也应依照规定时限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相应的...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怎么办?交通事故致伤赔偿不起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适当的降低赔偿的数额,或者和对方约定来分期进行付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居民误工证明车祸怎么写?
      居民误工证明车祸怎么写?车祸导致误工的情况下,误工证明应当写明:当事人的信息、单位信息、误工日期、误工原因、工资待遇、扣发工资情况等。误工证明又称“误工及收入证明”,是举证当事人合法收入的重要依据。如果因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或其他原因而发生误工事实,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


·醉酒驾车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醉酒驾车判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相信现在在我国,醉酒驾车判刑的这一规定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了。尽管所有人都知道如果醉酒驾车一旦被发现的话,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但是想必您也知道,直到现在为止,醉酒驾车的这种现象还是时不时的就会发生。一而再再而三的发生这种现象,这都是我国交警部门和法院不愿意看...


·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如何计算?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十分繁杂,计算的方法与标准也不尽相同。其中的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也是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的项目之一,但是它的计算标准不同于其他赔偿项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交通事故父母抚养费标准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伤残抚养费标准 《人身损害...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收费吗?
      近几年,交通事故发生的次数越来越频繁。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车主们都有一个非常大的疑惑。交警处理交通事故收费吗?车主们非常不解,他们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他们不清楚 交警收费的原因,那么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到底收费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到底收费吗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