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的客体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著作权的客体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一、著作权的客体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著作权客体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作为著作权的客体,必须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一)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并且是通过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因此,凡不属于上述三个领域的,或虽属上述领域,但不是智力创作成果的,都不能成为作品,比如体育活动中的技巧、动作、阵势排列等,不属于作品范畴。

(二)必须表达一定的思想和情感

著作权保护的宗旨是鼓励创作,繁荣社会的文化和科学,作为智力活动的成果,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是一定的思想或情感的表达,或传授知识,或阐述哲理,或反映现实,或抒发任何情感,若没有反映一定的思想或情感,仅仅标明客观情况,则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三)有一定的表达形式

思想和情感必须通过一定的表达形式才能够为外界所感知,成为思想传达的载体。其表现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不限于文字形式,也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所有用来表现思想和情感的媒介和符号系统。不同的作品,其具体表达形式各不相同。文字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文字符号的组合、字词句的排列;美术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富有情感的线条、色彩、描绘;音乐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旋律、节奏、合声等;舞蹈作品的表现形式可以是动作、姿势、表情等。

(四)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独创性”或“原创性”是一件作品内含的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基本属性,也是法律保护的客观依据。作品是由创作者独立完成的,而不是抄袭他人的;作品应体现创作者的个性,体现作者的特点和素养;同时,创作应具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这是著作权保护的基本条件。因此,如果两人独立完成一部雷同的作品,只要不是刻意模仿,两人对各自的作品都享有著作权,不属于侵权行为。

二、申请著作权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表一套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

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

4.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

5.申请者签章。

6.表格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7.封面由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二)申请者身份证明

1.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1)营业执照复印件;(2)委托书(委托代理者申请登记);(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书或协议的复印件。

(三)权利保证书

1.个人申请者:必须有本人签字。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1.申请作品的完成时间、由谁完成的。

2.作品的名称。

3.提出作品登记自愿申请。

4.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

1.内容简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简述作品的主要特征、特点)。

2.创作过程(作者身份、具体过程、申请目的、作品使用范围)。

3.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作品样本

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作品的图片至少从六个方面的角度来反映作品的特点;摄影作品提供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作品经创作并申请登记著作权成功的,那么权利的所有者就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自己使用此著作权,还是出租或者是授权给其他人使用,以此来获得经济收入。不管是出租还是授权,都可以约定对方可以使用的期限,若是想要永久使用,可以选择喜欢让的方式。

已经申请登记成功的著作权客体是作品,但是并不只要是作品都可以成为著作权,必须满足哟具体的表达形式,传达积极的情感,然后也具有独创性,且此作品是法定的领域范围内的,然后带着证明满足这些条件的材料,就可以提出著作权登记请求了。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我国法律赋予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就是为了保护他的合法权益,既然有申请的权利,那自然就有撤回行政复议的权利。但是权利都是相对的,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任意撤回已经申请的行政复议。那么,商标撤回行政复议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商标撤回行政复议...


·未授权专利变更专利权人的风险有哪些?
      未授权专利变更专利权人的风险有哪些?未授权专利变更专利权人的有侵犯到他人的权利的风险,因为没有得到授权的话,那么如果被他人追究起来的话,是有可能面临这一个民事诉讼的,这个时候他不仅仅需要应诉,浪费一些时间和精力,最终还需要由于赔偿。专利权,其实也就是一般人熟称的“专利”,它其实是...


·商标使用在先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合法注册的商标所有者对于商标有着独有的使用权,但是我国对于未注册的商标也有着相关保护性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一家企业并没有注册某种商标,但是实际上一直在合法使用该种商标进行生产经营活动,那么即使是他人注册了此种商标,原商标使用者也依然具有使用权限。本文本站的我们就针对“商标使用在先...


·国外品牌国内商标抢注怎么办?
      国外品牌国内商标抢注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


·代理商标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代理商标合同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范本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姓名、身份信息、确定办理商标的费用、合同终止对方赔偿金额、双方签名、具体日期。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就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委托乙方...


·专利使用权可作为股东出资吗?
      专利使用权可作为股东出资吗?专利使用权也是可以作为股东出资的。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以及3部外资法都明确了股东(合伙人)可以用知识产权(或技术)出资。但是,对于仅能以完整的“知识产权”,即所有权出资,还是也可以用“知识产权”的部分权利,如使用权出资,则该等法律语焉...


·专利转让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哪些
      专利权转让就是专利申请人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转让出去。并且与接手的那个人签订一些合同。接手人就成了新的合法的专利权人。在专利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签订哪些条款呢?今天就让小编来带大家了解了解。签订专利转让的合同,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而且合同中应该包括这样的一些条款:第一,需要明确的写...


·申请专利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
      申请专利的条件和要求有哪些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三个条件: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图书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图书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图书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责令停止侵权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


·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
      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著作权登记,那么当事人进行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呢?版权登记是所有作品都可以吗?到底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 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


·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
      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怎么样进行的?文字商标侵权判定是看一下对方是不是已经使用了跟自己文字相同或者是相类似的商标,商标使用成为商标侵权判定中重要因素。商标侵权判定中的商标的使用有两个方面的考察对象,被控侵权行为的商标使用行为和商标权人的使用行为。上述使用从商标法意义上来讲,是基于作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